Re: [新闻] 大法官黄昭元:说穿了就是独占配偶性器官

楼主: BoA60282 (Dalshabet大發!)   2020-05-30 21:28:59
我认为啊,支持除罪的人,应该是认为,这个罪是多余,最好直接把这个罪立法删除就
好,然后你法院也不要来管婚姻该怎样怎样的,就让结婚的人婚前签协议书,自己决定这
趟婚姻该怎么玩,违规就依照民法民事案解决,这样子。
另一方面,认为这罪有存在必要的人,我认为有点类似宗教上的考验戒律或誓言之类的
,必须要有个刑法层级的东西来提醒自己,这个誓言很重要。
这样来认知这两派的主张的话,就可以推断说,其实两派人都对,只是要看自己怎么定
义而已,有人认为民法配合就好,也有人认为需要上升到刑法。
所以,该不该除罪,其实是假议题,因为如果一条法如果没有约束力,那就没有存在
的必要,所以我认为,支持除罪的人,并非该针对民法,而是应该将目标放在修改宪法
,修出一个"人民有权决定自己的婚姻模式",这样就不用吵该不该除罪,因为这法同时
保障了想除罪的人,也保障了想守戒型的人。
然后,就我来看,黄我不敢断言(因为他部分同意),那六个完全同意的人,是思考最没
有把法条对应到现实生活的法匠,其他八个是立场问题,而唯一的反对派吴大法官,是唯
一较务实的善用大法官身分去扮演日晷角色,提醒人民法跟现实有落差的人。
为什么呢?因为婚姻该怎么跑,如果不让人民自己决定的话,那在台湾,就是立法委员
要负责的了,可是我们的人民不懂法也不去请立法委员帮我们争取,而立法委员们,应该
也没几个认为此事跟自己有关,一起看戏。
那再拉回现实,婚姻内容该怎么决定,最好的方法,我觉得是同时上升至宪法面让人民
自决以及民法面让他们订细节,可是要这样大改革应该很困难。省力的就是只往下丢给民
法,但这样一定会牺牲了那些,认为刑法在婚姻上要有一席之地的人。
最后讲个比较无关的话,就我自己的立场与看法,如果问我谁值得我的纳税钱去请他当
他的薪资,我只想给那个唯一投反对的吴大法官,投完全同意六位还有讲什么独占权干话
的这位黄先生,能的话我还真不想给他们我的纳税钱。
以上。
作者: kaodio (WOLRD)   2020-05-30 21:31:00
本就是假议题 这很明显是政治操作
作者: Ratalie (Ratalie)   2020-05-30 21:33:00
只有反对的那个有考虑到弱势元配的处境
作者: zephyr105 (跳跳)   2020-05-30 21:36:00
大法官屁话太多 ...
作者: jinnij03879 (IMBA)   2020-05-30 21:37:00
烈空座
作者: a94037501 (dumbfounded)   2020-05-30 21:41:00
婚姻还有其他一堆义务为什么只有性器官独占权要用刑法你老婆不给干要不要也一起写进去
作者: Retangle   2020-05-30 21:43:00
妈拉 吴大法官连能单独对配偶撤告都持保留意见根本就只是思想比较保守而已
作者: a94037501 (dumbfounded)   2020-05-30 21:46:00
民法就把婚姻义务写清楚ㄌ只处罚婚外性行为根本是把配偶ㄉ性器官使用权当成自己的基本权利吴大法官ㄉ见解就婚姻制度ㄉ社会秩序超大r
作者: QQdragon   2020-05-30 21:48:00
辣台派
作者: haroldliu (harold)   2020-05-30 21:52:00
维一支持 通奸就是 浸猪笼
作者: yannjiunlin (Law in shit)   2020-05-30 21:54:00
就你的见解最让人信服~没逻辑的就骂别人不懂法的法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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