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这样讲,
任何一段关系之中,其中一方,在任何时间点都有权力结束这段关系
因为两人之所以会在一起,就是因为两人有共同的意向
少了一个,关系当然就自然中断
情侣是这样,夫妻当然也是这样
毕竟人有他她自己的想法,留得住人,留不住心,退休后再离婚也只是慢一点离
想要用法律、金钱、社会压力...来拘束一个人的身心自由
实在是一件丑陋又难以办到的事
以前是不把人当人看的时代,老婆小孩都是财产
现在时代不一样了
人还是不想把别人当人看
: 今天大法官宣告通奸罪违宪
: 理由是违反比例原则啦
: 简单说就是追诉通奸罪要保护的东西
: (婚姻制度、婚姻关系等)
: 相比通奸罪存在及追诉过程中侵害的东西
: (性自主、隐私权等)
: 来的轻微而不成比例
: 既然搬出自主权隐私权这种至上权
: 婚姻这种相对没啥分量的东西
: 还敢大声啊??
: 配偶通奸是她/他的性自主、人身意思自由
: 小三小王不也是她/他的性自主、人身意思自由
: 追诉通奸不也同时侵害配偶、小三小王的隐私权?
: 更何况
: 如果是配偶主动勾引小三小王
: 小三小王也不知道对方是有配偶之人
: 要怎说小三小王有故意侵害配偶权
: 再说了,追诉会侵害隐私权
: 那要怎么蒐证告民事??
: 众所皆知
: 举证之所在、败诉之所在
: 没证据你也只能摸摸鼻子选择原谅啊
: 那这样民事责任是不是应该也要废除?
: 才能一贯地维护至高无上的性自主自由权啊
: 而且看下面网友的回应都说
: 需要法律维持的婚姻也是呵呵
: 那还需要民事责任干嘛?
: 民事追究有多困难我看你是不懂喔
: 保护自由意思是好事
: 只是不可能其他东西不会受到影响,有得必有失
: 最后来看牺牲的总和
: 是不是还不符合比例原则?
: 我也不是很清楚
: 反正这个政府作风倾向破四旧
: 旧思想、文化、风俗、习惯,都是社会之癌
: 只要新潮能吸引年轻人好感的抢著做
: 其他实际人民生活的切身的各种问题
: 选举时再拿出来喊一喊就好
: 操弄民气呼风唤雨
: 很像哪个国家,我就不多说了
: 嘻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