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联合报
2.记者署名:
记者林孟洁/台北即时报导
3.完整新闻标题:
“胖达人”面包掺香精法院判赔538万元 但小S免赔!
4.完整新闻内文:
2013年爆发标榜全天然的“胖达人手感烘焙”面包店使用人工香精,连站台宣传的艺人小S也出面道歉,引起轩然大波;隔年4月,消费者文教基金会代逾千名的消费者提团体诉讼,向入主的生技达人公司及前、后任董事长庄鸿铭、徐洵平、小S等求偿,历经6年时间审理,台北地方法院今判小S免赔;另判庄鸿铭应赔偿19万2000元,庄鸿铭、生技达人公司应连带赔偿474万元,另徐洵平、生技达人公司应连带赔偿45万元,共计538万2000元,可上诉。
生技达人公司旗下胖达人手感烘焙店,2010年起标榜面包“使用天然酵母、天然萃取香料、天然素材、绝无人工香精”,高价贩卖面包,但2013年遭香港部落客揭发使用“人工香精”时,第一时间还否认,经台北市卫生局调查而戳破谎言。
胖达人事后认错道歉,并提出赔偿方案,但消费者认为被欺骗,并觉得胖达人不够诚意,消基会当年接受1060名消费者委托提团体诉讼,加计3倍惩罚性赔偿金及精神赔偿,总计求偿2566万多元,每名消费者最高求偿金额为8万2000余元。
消基会律师团提告主张,小S的丈夫许雅钧是生技达人公司股东,而她身为电视节目主持人,在华人世界享有高知名度,多次在公开场合、电视媒体或胖达人开幕造势活动中,极力推荐面包为“全天然”、“无添加人工香料”,因此小S是公平交易法第21条第4项所称的“广告荐证者”,她在明知或可得知自己的荐证有引人错误之虞,却擅用明星光环行销,利用消费者对她的信赖,造成胖达人门庭若市盛况,所以应当负连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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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udn.com/news/story/7321/4597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