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立院三读 违反劳基法企业将被公布处分日

楼主: gentleman888   2020-05-22 22:32:35
立院三读 违反劳基法企业将被公布处分日、罚锾
2020-05-22 22:14 联合报 / 记者蔡晋宇/即时报导
立法院会今天三读“劳动基准法第80条之1条文”及“劳动检查法部分条文修正案”。三
读条文明定,事业单位若违反劳基法,主管机关应公布项目,除了现行已有的事业单位及
负责人姓名,还要包含处分期日、违反条文及罚锾金额;中央主管机关也应每年定期公布
劳动检查年报,此外,拒绝劳动检查的事业单位,得按次处罚3万以上15万以下罚缓。
现行“劳动基准法”规定,违反法令且被处以罚锾的事业单位,主管机关应公布事业单位
和负责人姓名,并限期改善,届期未改善应按次处罚。修法后,违反劳基法的事业单位,
主管机关除了现行规定,另外还要公布处分期日、违反条文及罚锾金额。
提案委员刘建国表示,“劳动基准法”为劳动法规的根本大法,有鉴于我国“劳动基准法
”中,关于违反劳动法令经主管机关裁罚后,所需公开之资讯,仅明定事业单位或事业主
之名称、负责人之姓名,导致中央与地方主管机关在“违反劳动法令事业单位和雇主之资
讯公开”实务上有不一致之揭露情形,亦不利于公众监督违法事业单位与雇主,在修法后
,让多数劳工得以及时获得与劳动条件相关之重要资讯,否则,民众无从判别违反情节之
轻重;公布违反事业单位之相关违反资讯,除保障劳工权益外,且可同时维护社会大众知
之权益,适时开放政府资讯以避免个资保护成为事业单位之挡箭牌。
另外,有关事业单位时常发生拒绝劳检之情事发生,劳工之职场安全无以保障。今天院会
亦三读通过“劳动检查法部分条文修正案”,明订拒绝劳动检查的事业单位,得按次处罚
3万以上15万以下罚缓。再者,为促进职场安全卫生,维护工作者安全及健康,亦规定中
央主管机关应每年定期公布劳动检查年报。
刘建国指出,实施劳动检查,旨在贯彻劳动法令之执行,维护劳雇双方权益,针对事业单
位有拒绝、规避或妨碍劳动检查依法执行检查职务之情事时,得按次处罚,强化劳动检查
强度,促使事业单位遵守劳动法令,维护劳工权益。
刘建国表示,去年此刻,正值立法院第九届第七会期,也适逢劳动节的月份,那时候陆续
三读通过“劳动基准法”第17条之1、22条之1、63条之1,也通过了“职业安全卫生法”
第6条条文修正案。本日,劳动基准法第80条之1条文及劳动检查法部分条文修正案完成三
读,这份迟来的劳动节礼物,送给各位劳工朋友,也将持续努力,一步一步地完善各种劳
动法规,提升职场好环境,安心工作不忧虑,揭露透明事业主,劳工上工不受苦。
https://udn.com/news/story/6656/4583940
作者: henry55566 (亨利)   2020-05-22 22:33:00
好事推一个,但我比较想囤房税
作者: NaouZ (W3ME)   2020-05-22 22:33:00
这早就有系统可以查了啊,不觉得多此一举?
作者: antonny (安汤尼)   2020-05-22 22:34:00
看成破处
作者: pinhanpaul (没风度到极点的病)   2020-05-22 22:34:00
重罚15万 笑die
作者: kcclasaki (小贱客)   2020-05-22 22:34:00
重罚两万!
作者: hubert0719 ( )   2020-05-22 22:34:00
有些很快 有些很慢
作者: Brian23 (Brian)   2020-05-22 22:35:00
改些不痛不痒的东西
作者: bruce1119 (dapigoo)   2020-05-22 22:35:00
15万 压榨几个劳工就回本了
作者: ThreekRoger (3kRoger)   2020-05-22 22:35:00
改些不痛不痒的东西骗选票
作者: yadogdog (叶豆豆)   2020-05-22 22:36:00
……
作者: cvnn   2020-05-22 22:37:00
最软的一块来囉 原法没人理 新法就有人管了?
作者: l23l23 (喔)   2020-05-22 22:37:00
每天中午12点 强制老三台用五分钟强力放送公布我就推
作者: akway (生活就是要快乐)   2020-05-22 22:38:00
有进步 都可以公开查了 自己不要去雷公司应征
作者: reallove (^.<)   2020-05-22 22:38:00
劳检落实比较重要…
作者: silencemars (mars)   2020-05-22 22:41:00
15万?
作者: gn01693664 (十几分钟)   2020-05-22 22:41:00
www
作者: lain2002 (lunca)   2020-05-22 22:45:00
然后呢?企业会怕?
作者: tomshiou (( ̄︶ ̄))   2020-05-22 22:46:00
早就能查了
作者: chachayu (tama)   2020-05-22 22:46:00
小劳工玩的过大企业?
作者: wallace1202 (QQ)   2020-05-22 22:48:00
前提是“违反”懂吗?抓得到劳权还会这么低吗
作者: konas (夏日飞翔)   2020-05-22 22:49:00
台式重罚
作者: jil (jack)   2020-05-22 22:57:00
到时候一堆发夹弯...笑你们做不到
作者: kurt1234 (9527)   2020-05-22 22:57:00
应该在求职网强制连结过往纪录
作者: weir510 (Liz)   2020-05-22 23:01:00
看到那个罚锾额,只会更加确信台湾是惯老板天堂
作者: user1001 (一千零一位使用者)   2020-05-22 23:02:00
立委专业就在这里,看起来很厉害却不痛不痒,或是在你不知道的地方留个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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