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时报
退役中校当共谍泄漏国安情资 法官认危害不大判缓刑
记者李立法、鲍建信/屏东报导
蓝姓退役中校涉嫌为中共蒐集国安情资并交付台湾情报工作人员资料,
经宪调单位布线查获,检方依违反国家安全法及国家情报工作法将蓝男起诉,
屏东地院审理后,认为蓝男犯行距今已逾10年,且未对台湾国家安全造成
实际损害,予以缓刑,可上诉。
检方调查,曾于陆军后勤指挥部、三军大学、国防部等单位任职的退役中校
蓝男,2004年赴中国发展后,被化名为“小黄”及“小李”的中国情治人员
吸收,要求蓝利用曾在台湾军方任职的人脉,刺探、蒐集国安及军事情报机
关动态及情报工作人员背景、工作内容等资讯,中共再视其提供的情资价值
给予相对报酬。
检方查出,蓝男曾在2007及2008年间将多名任职于台湾国家安全局及国防部
军事情报局担任情报工作人员身分背景、住所及业务职掌等资讯交付给“小
黄”及“小李”,并邀约郭姓退役空军士官长前往中国旅游,意图使“小黄”
等人吸收郭男在台湾发展组织,但遭到郭男拒绝。
检宪调人员经过长期布线监控后于2018年收网,将蓝男逮捕,查扣笔电及光
碟等证物,依违反国家安全法及国家情报工作法送办。
屏东地院审理后,认为蓝男坦承犯行,仅1次违法泄漏、交付上开资讯给
“小黄”及“小李”,且非极机密的资料,所获取的1万元人民币报酬非多
,加上该犯行距今已逾10年,期间复无犯罪记录,也未对国安造成损害,
若以适用的2015年修正后国家情报工作法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实属情轻法重,堪资悯恕。经法官予以减刑后,蓝男泄漏、交付情报人员
等资讯触犯国家情报工作法,判刑2年,另为中共发展组织未遂触犯国家
安全法,判刑3个月,得易科罚金,均予缓刑5年,缓刑期间应支付公库
10万元,并接受法治教育6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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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怪舔共间谍敢在台湾这么嚣张不是没理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