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Vedan (味丹)》之铭言:
: 王婉谕说,过去曾提告网友是因为有明显的恐吓行为。但研究过这次的事件而引发的讨论
: ,目前了解是道德层面比较多而非犯罪,所以暂时没有提告的计画。
不是这样吧?
当初还说要连按赞的网友一起提告耶?
节录当时的新闻
时代力量不分区立委当选人王婉谕今日早上到北市西湖派出所提告,控告王姓女网友在脸
书个人动态宣称“没关系,牠还有两个可以砍”,及另一名动态下方出言附和“还有两个
可以砍,拿去做灯笼”,甚于个人限时动态贴上小灯泡案的尸体照的陈姓网友,王婉谕指
出,除了王、陈两名网友外,针对该动态按赞的网友,她认为可能也有支持该言论的意思
,会一并提告恐吓危害安全罪。
小灯泡妈妈觉得留言的涉嫌恐吓,要告他OK,但连按赞的都扬言要提告也太夸张了吧?
结果后来好像又改口说没有要提告,只是想找出按赞者问他们为什么要按赞而已
这种滥用权力的方式实在是不可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