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medama ( )
2020-05-14 19:09:44※ 引述《Vedan (味丹)》之铭言:
: 王婉谕说,过去曾提告网友是因为有明显的恐吓行为。但研究过这次的事件而引发的讨论
: ,目前了解是道德层面比较多而非犯罪,所以暂时没有提告的计画。
不是这样吧?
当初还说要连按赞的网友一起提告耶?
节录当时的新闻
时代力量不分区立委当选人王婉谕今日早上到北市西湖派出所提告,控告王姓女网友在脸
书个人动态宣称“没关系,牠还有两个可以砍”,及另一名动态下方出言附和“还有两个
可以砍,拿去做灯笼”,甚于个人限时动态贴上小灯泡案的尸体照的陈姓网友,王婉谕指
出,除了王、陈两名网友外,针对该动态按赞的网友,她认为可能也有支持该言论的意思
,会一并提告恐吓危害安全罪。
小灯泡妈妈觉得留言的涉嫌恐吓,要告他OK,但连按赞的都扬言要提告也太夸张了吧?
结果后来好像又改口说没有要提告,只是想找出按赞者问他们为什么要按赞而已
这种滥用权力的方式实在是不可取
作者:
yang421 (平凡就是不平凡)
2020-05-14 19:11:00这就是台湾选出来的立委~一点基本的法学常识都没还立法?
作者:
GDs ((# ̄皿 ̄)凸)
2020-05-14 19:12:00看看她再看看国昌 ㄏㄏ
作者:
indexcome (My Happiness)
2020-05-14 19:14:00想黑灯泡妈还是算了吧。人家有脑又逻辑清楚,很难黑喔~
作者: monitor (摩尼特) 2020-05-14 19:19:00
按了赞顶多是跑一趟法院而已
作者: geesegeese (殴) 2020-05-14 19:21:00
台湾人比较好欺负
作者:
k1400 (德州家康)
2020-05-14 19:21:00对垃圾人刚好而已啦
作者: geesegeese (殴) 2020-05-14 19:22:00
看到共产党一个批评也不敢
作者:
ccmvic (Vic)
2020-05-14 19:31:00连按赞都不行...三小时力
作者:
a856445 (就是我)
2020-05-14 19:44:00权力还是权利搞清楚
作者: s873232001 (好人卡友) 2020-05-14 20:35:00
任何人被恐吓都可以提告,有什么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