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联合报
2.记者署名:
赖佩璇
3.完整新闻标题:
两度呛杀总统蔡英文 蓝信祺表达政治言论获不起诉
4.完整新闻内文:
曾被列为十大枪击要犯的蓝信祺,去年4月先寄信到总统府要求蔡英文宣誓效忠,10月间又
在中山南路设立总统连署摊位,张贴大幅“杀蔡英文”布条当政见被移送侦办。台北地检署
认为,蓝言论主要在表达个人政治立场、宣扬宪政体制理念,虽文字过激,但无恐吓公众的
主观犯意,今不起诉。
蓝信祺在1981年犯下“虎山双尸命案”遭判刑19年,遭列为十大枪击要犯,2011、2015年以
“世界台湾皇帝”身分宣布参选总统,宣称:“不支持我者都会死”、“不支持我就是自己
杀死自己父母”但最后因没有送出连署书未果,又领表打算参选2020总统。
蓝信祺去年两度在脸书刊登文章,内容提到“要公开处决蔡英文民进党、国民党”、“合法
诛杀蔡英文,违抗命令极刑处死”。士林地检署依恐吓公众罪起诉后,士林地院审理后,认
为这是个人政治意见表述,判决无罪,案经检方上诉,二审今年2月驳回确定。
检方调查,去年4月间,蓝寄信到总统府,表示:“朕是民主宪政体制唯一合法统治政权”
、“川普、习近平、普丁等人都是不法假民主宪政”、而蔡英文政府“实已经被法定证明不
法假伪民主宪政政权”要求蔡宣誓效忠,并指“不法占据国家政权公开极刑处死”等语,被
警方依妨害秩序罪移送法办。
去年10月21日下午3时许,蓝在中山南路设立总统连署摊位,张贴大幅“杀蔡英文”的布条
当政见,遭警方依恐吓危害安全罪现行犯逮捕并移送北检复讯,讯后谕令以5万元交保并责
付家属。
北检参酌法院见解,认为政治性言论往往涉及高度对立议题,会使用煽动群众情绪的字眼,
吸引公众关注,纵使文字可能过于耸动、偏激,或与现实体制、社会状况有所偏离,但意属
个人政治意见表述,诉求及抒发对我国政治人物、现行政治体制、选举制度之不满,表达其
个人政见。
蓝的言论目的应非以使不特定人或特定多数人之公众心生畏惧,难认有恐吓公众的主观犯意
,今日将文字诉求相仿的立院帐篷案、寄信总统府案,一并给予不起诉处分。
5.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4557552
6.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