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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市陈姓男子欠18000元交通违规罚单,不动产遭法务部行政执行署宜兰分署拍卖,陈声
明异议,行政执行署复查中,案件惊动监察院调查,监察委员蔡崇义、高涌诚、王幼玲明
天将赴宜兰分署听取报告,行政执行署今天说,陈称有存款4万多元可供执行,但他存款只
有195元。
行政执行署指出,有关报载陈姓义务人只滞欠交通罚锾1.8万元、却被拍卖房屋,陈已向宜
兰分署声明异议,已分案调查,但外界有所误解,其中,宜兰分署曾受理陈的案件为71件
、应缴纳金额合计是313682元。
这71件强制执行案包含2005年至2007年的综所税案4件、合计为49933元,另有2002、2005
、2006至2010年度的健保案件56件、合计191149元,还有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案11件、
合计72600元,相关案件经宜兰分署执行,征起金额是64312元。
行政执行署说,大部分欠款陈姓男子都未缴纳,即因执行期间届满而结案,目前可执行的
只有2件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案,他滞欠金额18000元。
陈姓男子对通知送达有意见,行政执行署说,送达证书上有陈姓男子母亲的签名,陈姓男
子称签收公文的签名是被他人伪造,不是事实,且,陈母为小学毕业,非全然不识字,比
对签名笔迹、笔顺后,证实公函确由陈母签收。
此外,陈姓男子称平时在外地打零工、没有回家,不知不动产被查封执行,但经调查,陈
于2019年9月8日下午17时26分、即宜兰分署执行第1次拍卖不动产与第2次拍卖间,在住所
巷口附近因无照酒驾被拦检、开罚单,陈当场签收罚单,车辆被强制保管,而陈被拦检的
地点,与他家只有3分钟的路程,陈称“没回家”的说法也不实。
行政执行署调查,宜兰分署2018年4月27日在陈住所执行查封、在大门贴封条,有照片为证
,另查访移送机关人员,都证实宜兰分署已依法查封及公告。
陈姓男子又辩称,他的邮局帐户有存款可供执行,质疑拍卖房子不符比例,行政执行署则
说,宜兰分署向中华邮政公司调取陈的存款明细,发现他存款余额2014年6月21日至2020年
2月24日,只有195元,陈对外称有存款4万多元,也与事实不符。
行政执行署说,执行书记官2018年6月1日进入陈的屋内调查屋况,并无有价值动产,更没
有如他所言有“新买的家电”,陈主张应执行瓦斯炉、冷气、冰箱、电视,则因户长为陈
的母亲,家电应认定为“户长”所有,依法不能查封。
行政执行署说,陈2006年3月20日至2019年9月19日屡次因无照驾驶、酒驾被处罚,累计高
达15件、欠207400元,他涉酒驾时,都会缴清并领回车辆,也告诉媒体有工作收入、最近
曾装修家里,且拍卖掉的不动产已分租给朱姓男子、朱姓女子收取租金,显然有缴纳5件交
通罚锾51600元的能力,他是否刻意不缴,有待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