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itt (非主流,有何不可(M))》之铭言:
: 老一辈的父母(70岁以上的那种,特别是农业社会出身的)在规划未来子女财产分配时
: 往往会要求出嫁的女儿需办理抛弃继承不能分财产,只有儿子可以继承,
: 像我外公走的时候,他的财产也都是给舅舅分走,
: 我妈妈与阿姨也是办理抛弃继承没有分到半毛,尽管心不甘情不愿,
: 但为了顾及家族和平只能忍痛接受,民法上规定子女都有资格分,
: 事实上却是女儿常被要求放弃继承,为什么呢?
不只老一辈吧
现在版上的乡民们
如果同时有儿子及女儿的情况下
有谁愿意老了时,会平分自己财产给儿子及女儿
特别女儿又嫁出去了
自己拼了一辈子的财产要给外姓子孙?
有那个乡民敢大声说我愿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