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卦] 郑捷死了,问题解决了吗?part two

楼主: ato0715 (熊)   2020-04-30 20:35:43
※ 引述 《deepinheart (心深处)》 之铭言:
:  
: ※ 引述《norvasc (Norton)》之铭言:
:  
: 上次发了一篇郑捷死了 问题解决了吗?被嘘到爆。
:  
: 今天应该要再来发一篇“郑捷死了,问题解决了吗?”
:  
: 你看,现在这个案例...又来了,
:  
: 刑法第十九条规定:“心神丧失人之行为,不罚。精神耗弱人之行为,得减轻其刑”。
:  
: 更不用说马英九签的那个公约...直接说不得处死,结果呢?
:  
:  
:  
: 大家依然还是只在乎“死不死”。
:  
: 这次法官心一横,我照本宣科...不罚,你奈我何?
:  
: 然后呢?
:  
: 社会大众依然只在乎“死不死”,这个法条都写死的东西。
:  
: 大家骂到死,然后呢?这条法不可能改的。
:  
:  
:  
: 因为这是普世价值,连中国这种人权倒数的国家都有发展相关法条...
:  
: 精神障碍者刑事责任能力评定指南:https://reurl.cc/NjQqdk
:  
: 5.1 精神障碍者的刑事责任能力
:  
: 5.1.2 限定刑事责任能力
: a) 在发生危害行为时,能建立明确的精神障碍诊断;
: b) 被鉴定人对危害行为的辨认或控制能力削弱,但尚未到达丧失或不能的程度;
: c) 辨认或控制能力削弱由精神障碍所致;
:  
: 5.1.3 无刑事责任能力
: a) 在发生危害行为时,能建立明确的精神障碍诊断;
: b) 被鉴定人对危害行为的辨认或控制能力丧失;
: c) 辨认或控制能力的丧失由精神障碍所致;
: d) 参考标准:标准化评定工具检验在无刑事责任能力范围内。
:  
: 5.2 特殊精神障碍者的刑事责任能力
: 5.2.1 反社会人格障碍者评定为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 5.2.2 ...略
:  
:  
: 大家就继续吵,死不死这个根本不会改变的问题。
:  
: ...不去改变背后的社会应对机制,强迫政府针对精神障碍者的监控跟管制,
:  
: 50年后依然在原地打转,大家继续蒙着眼说:
: “处死这个就好,反正我不会是地狱倒霉鬼...”
:  
:  
:  
: 大家就死了这条心吧,这条法不可能改的...该改的是背后的监控机制,
:  
: 这问题就是最需要“预防”大于治疗的案例;
:  
:  
: 讲狠一点,精神障碍用药一定等级以上的,全部集中管制,
:  
: 是不是就可以避免很多问题?你想用精神鉴定逃过死劫,
:  
: 那对应的就是会被集中管理,你也没机会跑出去做坏事。
:  
: 当然我知道这有人权问题,但是这也是一个讨论方向不是?
:  
:  
:  
: 不过,老话一句,大家依然继续只在乎死不死,
:  
: 就是一种被动治疗罢了,出事再处理,没出事...没差,等出事再说。
:  
:  
这位施主,我是小僧
累了吗??
来听一首歌吧
https://youtu.be/FETxNwT-uNA
贫僧认为您是一位慈悲为怀的善良众生
有着普渡天下的大愿
然而,因果业力又何曾是我辈能够看穿的呢。
现在您与板友争论的症结点
其实就是这个世间一切冲突的根源,三毒之一的“嗔”毒
嗔恚无忍
人有恚忿之心。以迷心对于一切违情之境起忿怒者,恼怒打骂伤害他人。三毒中此毒为最恶
===
此话怎讲?
如果仔细细想
您与板友争执的“问题”其实不是同一个问题
您所希望解决的问题是:“这个世界上不再有郑杰。”
而板友希望解决的问题则是“希望郑杰不会再杀人。”
所以郑杰死了其实就已经解决板友们的问题了呀
怎么会没有解决呢??
===
杀生为护生,斩业非斩人。
有时候我们不是为了杀人而执行死刑的
而是为了斩恶业
什么恶业该斩?
当一个恶业能影响到整个社会的因果时,此业当斩。
如此说明,不知道您是否能够理解呢??
阿弥陀佛。
作者: rapnose (鼻马龙)   2020-04-30 20:37:00
True.
作者: jma306 (甲贺稻修伯)   2020-04-30 20:37:00
五楼尻了一发,问题解决了ㄇ
作者: fup6456 (笨蛋)   2020-04-30 20:37:00
有ㄎㄧㄤ有推
作者: heat0204 (heat)   2020-04-30 20:38:00
很好
作者: pyrochlore (患得患失)   2020-04-30 20:40:00
善哉善哉
作者: fcuspy (芃芃鱼)   2020-04-30 20:45:00
师父喝多了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