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alwang (暱称回来吧)
2020-04-30 19:50:13酒驾是不是也可以用这五条除罪啊?
: 一、被告自90年起,开始前往奇美医院精神科门诊,并于99年被医生诊断罹有思觉失调症,
: 但被告于106年2月3日看诊后即失联。经本院函询奇美医院表示,被告罹患此疾病必须终身
: 服药控制症状,停药将导致病情恶化。可见被告患有思觉失调症,为有精神障碍之人。
某A身上酒味浓厚,说话颠三倒四,行为歪七扭八,经店家证词可见为酒醉,为有精神
障碍之人。
: 二、被告于案发前2日思觉失调症已发作,妄想遭朋友设计要和被 告女儿一起谋害被
: 告,以诈领保险金,被告并于案发当天搭乘 火车前,陆续前往2处派出所、台南市政
: 府社会局、保险公司、 议员服务处等地,四处陈述有人要杀他以牟取保险金,希望解
: 除保险契约等语。但被告认为这些单位无法解决其问题,故最 后搭火车北上,
: 进而发生本件憾事。
某A于开车前酒醉以发作,无法判断叫车或代驾,以为只有自行开车唯一方式
: 三、被告妄想其被跟踪、手机被监控,故刻意闪避行踪,先自台南 火车站南下前往高
: 雄新左营站,再自该站搭乘台铁152车次自 强号欲前往台北,行为异常。嗣被告在嘉
: 义火车站被列车长要 求下车时,还妄想有人要害他,语无伦次,足认被告精神状态
: 极度不稳,严重影响其认知及理解能力,随即持刀刺杀前来处 理之员警。
:
某A开车时,一直跟旁人说他没醉,他可以尿尿一条线,足认某A精神极度不稳
开车一度以为要撞到侧边路树,于是紧急转向方向盘,撞到倒楣的路人
: 四、被告经本院羁押后,嘉义看守所安排医师给予治疗,医师诊断后认为“被告情绪激躁不
: 安,自言自语,思考不合逻辑,答非所问,被害妄想,关系妄想,现实感不佳,缺乏病识感
: ,给予抗精神病药物,情绪稳定剂,病患持续接受门诊治疗,情绪改善,言谈较为切题,但
: 被害妄想仍存在,甚至谈及妄想内容时,情绪会突然失控,病患目前精神症状仍明显须接受
: 完善精神医疗照护”。足证被告行为时,确实患有思觉失调症,且处于发病状态。
某A被警方逮捕后,身上酒气久久不散,对于侦讯无法做出有条理的句子,确实为酒醉
: 五、再经本院将被告送至台中荣总嘉义分院为精神鉴定,亦认:被 告行为时,处于
: 思觉失调症急性发病状态,且妄想内容与犯案行为有绝对交互关联,故其犯案行为是受其精
: 神状态影响所致,已达刑法第19条第1 项因精神障碍而不能辨识行为违法之程度。而鉴定医
: 师嗣后亦到本院证称:思觉失调症病人需要终身服药控制,停药2年内,几乎100%会发病,
: 而案发时被告处于急性状态妄想,加上智力退化理解力差,所以被告已丧失辨识能力。综上
: ,本院认被告行为时因精神障碍而不能辨识行为违法,无法依据对于周遭之辨识而为行为,
: 故被告于行为时具有刑法第19条第1 项之情形,依法应为无罪之判决。
某A经医院抽血验酒精浓度,亦认为被告处于极度酒醉、意识不清的状态,无法依据对于
周遭之辨识而为行为
以时间轴来看
拒绝吃药 => 决定喝酒
带刀出门 => 开车上路
意识不清 => 意识不清
持刀刺人 => 开车撞人
好像差不多阿 以后可以用刑法19条来免罪吗?
酒醉应该很符合刑法19条"精神障碍"的条件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