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联合报
2.记者署名:
林伯骅
3.完整新闻标题:
民进党屏东崁顶乡长林光华涉买票 当选无效确定
4.完整新闻内文:
在押的民进党籍屏东崁顶乡长林光华遭控透过桩脚贿选,检察官、落选的候选人曾辉地对他
提当选无效之诉,林虽辩称是热心选民自发性替他买票,但一审认定帮他交付贿款的罗姓男
子,实质上是竞选团队成员,认定林知情且容任买票,判当选无效。全案上诉后,高雄高分
院今下午维持原判,林光华当选无效确定。
林光华前年连任成功,却案件缠身,除了遭控贿选,去年5月间另被侦办涉乡公所人事、地
方工程标案收贿,起诉后收押,屏东地院裁他昨天起再延押禁见2个月。
检察官、崁顶乡长落选人曾辉地起诉主张,林光华与竞选团队兼桩脚罗姓夫妻档、黄姓女子
,2018年11月间,以每票1000元代价,共10次到选民家中交付贿款,以达到当选的目的;而
林光华为避免被检举查获,交由他人分工买票,是有集团性、组织性的贿选行为,已违反选
罢法规定,应当选无效。
林光华出庭辩称,罗姓夫妻、黄姓女子都不是他竞选团队成员,也不是桩脚,跟竞选事务完
全无关,罗姓男子只是热心的选民,因支持他改善港东村淹水问题的政见,才自发性帮他买
票,且贿选行为跟他无关,检察官就刑事部分也将他不起诉处分,显示他并未授意买票、事
前毫不知情。
一审合议庭依相关证人指出,罗姓夫妻档曾跟林光华的竞选团队一起游行、拜票,罗姓男子
则承认有去林的竞选总部成立大会、陪同林到村庄拜票,还替别人向林请托人事上安排,认
定罗不是一般选民。
一审合议庭另认为,罗姓男子家中有被搜扣贿选名册,可见罗的买票方式及规模,都与一般
自发性买票不同,且罗姓男子若自行替林光华行贿,不仅需要蒐集选民名册、负担行贿费用
,被查获还有刑责,不太可能擅自替人买票,认定林确实有授意,或知情而容任罗来贿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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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