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DP放这招看起来可谓是进可攻退可守
一方面
防止对手的人气首长出战总统大选
至少要先解除职务才能参选
另一方面
又让人觉得这会卡到自己 好像很公平
但,并不会好吗?
现在中央是自己的
我要谁选 就让谁就来中央
中央又不是民选首长 你说怎么卡?
当然啦
我是认同在职不该吃碗内看碗外
烙跑市长固然对不起当初投票给你的市民
但我也不认同
在职可以被拉去中央担任部会首长
这难道不能是烙跑市长吗?
所以真要公平
应该要加一条
民选首长于任职一段时间内
不得被任命中央行政机关单位之部会首长
包括行政首长在内
https://i.imgur.com/CfKfH9a.jpg
※ 引述《hk410050 (A柏)》之铭言:
: 如题
: https://pse.is/SLY4M
: 第二十五条之一
: 民选首长于任期届满前登记为总统、副总统选举之候选人者,于登记时解除其职务。
: https://pse.is/S762R
: 第二十七条之一
: 民选首长于任期届满前登记为其他公职选举之候选人者,于登记时解除其职务。
: 看立法说明的依地方制度法
: 解职后由中央指派代理,三个月内补选
: 但任期未满两年就当到选举
: 虽然就个人观点来说
: 要的话连民代也一起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