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东森
2.记者署名:
记者徐恺昕/台中报导
3.完整新闻标题:
骑楼下遭陌生男伸狼爪…他惊喊“我不是你的菜” 吓傻急报警:我被X了
4.完整新闻内文:
男子阿庆(化名)11年前控诉遭邱姓男子性侵,但案件直到2019年邱男另涉别案,警方获
得他DNA,经比对发现与阿庆当初被性侵的DNA检体相符后,检方才依强制性交罪起诉邱男
。法院审理时认为,阿庆被侵犯当下未对外求救,事后也无明显外伤,实在难认邱男有性
侵犯行,审结因证据有瑕疵,判邱男无罪。可上诉。
阿庆2009年11月26日凌晨原本在某会馆与朋友喝酒,怎料过程中双方发生争吵,他一气之
下独自跑出会馆坐在骑楼下,当时陌生人邱男上前关心,他简述事情经过后,2人开始闲
聊。
过没多久,邱男就主动询问阿庆性向,获知对方也是同性恋后便开口问,“你是1号还是0
号?”阿庆表示自己两者都可以后,邱男竟开始对阿庆上下其手,摸他胸部、下体及全身
,期间虽阿庆有向邱男表示,“我不是你的菜,聊天就好”,但邱男仍不善罢甘休,先是
用力下压阿庆的头,强迫阿庆帮自己口交,后来更直接从后方硬上侵入得逞,事毕,快速
穿上衣服步行离开。
阿庆被侵犯后,吓的直冲警局报案,他紧张向警方表示,“我被骗了,被鸡奸了!”同时
也赶紧去附近医院采集肛门处邱男遗留的精液,以利后续做DNA比对。
事隔多年,邱男因犯下其他案件被逮捕归案,检方采集他DNA与11年前的性侵案比对后,
发现他犯嫌重大,速将他依强制性交罪起诉。
台中地院审理时质疑,阿庆被侵犯当下既然不愿意,为何没有在邱男脱裤子时趁隙脱逃,
或对外呼喊求援?且他报案时仅表示自己“被骗被鸡奸”,对于步行离开的邱男,竟没有
记忆任何相关特征,实在有些奇怪。法官勘验当时验伤结果发现阿庆“无明显外伤”,觉
得对此实在难认他有遭侵犯,认为纵使2人发生性关系事实为真,但总不能仅以上述单一
且具瑕疵的证据就做判定,审结判邱男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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