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getter5566 (盖特56)》之铭言:
其实啦,这事情分两个层面:
1. 公审好不好?不好。
爆料公社照三餐24小时,无时不刻不在公审,
每次都说要点名才不会踢,我从来没有回想说让他自己踢,
结果根本没踢过,依然还是照三餐看公审;
单方面说法一套、一堆人骂对方、
对方说法又一套、一堆人骂前一篇的人、
讲来讲去,最后就是没下文...因为各自都说各自有利的。
这就是为什么“一般人”的事件,不太适合公审,
因为根本很难有一个结果,而且一般人本来就不适应这种群众的眼光,
公审只是想利用群众的力量去指责自己想指责的对方罢了。
2. 公众人物该不该被公审?本来就一直在被公审啊,好坏的差别而已。
你就是公众人物,你的一言一行不会被放大检视
你本来就应该习惯群众的眼光了吧,大家在崇拜的时候你不是很爽?
今天没有网络,就不会有媒体去报吗?
说真的啦,至今最适合跳出来说 “大家不要再公审了”的人叫陈幸妤...
他连公众人物都不算是,他也压根没有犯任何错,结果呢?
不知道被全台媒体、节目公审几个月。
结论:公审不应该,但是公众人物不适用。
作者:
gino0717 (gino0717)
2020-04-25 18:40:00我只想看流出
大家只想看流出啦 你看当年陈冠希有多少人骂?几乎都是感谢他让大家能看到女明星露逼,根本没人骂
作者:
ev331 2020-04-25 18:43:00感觉形象有翻白
作者: Katone (Katone) 2020-04-25 18:46:00
公众人物不公审 那骂政治人物干嘛 = =
作者:
ev331 2020-04-25 18:49:00就艺人私事啊
作者:
peggy0410 (lorene0410)
2020-04-25 18:51:00对如果这篇文章是对当初小冯事件讲 我就会说内容完全没问题 但问题是这摆明了针对罗周事件 公众人物做了垃圾事就是该被公审
作者: yyc2008 (MAGA) 2020-04-25 18:59:00
你真的说对了 最倒楣的就是陈幸妤 反而支那臭破马那两个
作者:
sheagia (是唸雪茄 不是什么SHE)
2020-04-25 18:59:00陈幸妤不算公众人物?你逻辑有问题
作者:
peggy0410 (lorene0410)
2020-04-25 19:01:00陈幸妤怎么算公众人物? 你难道会认为艺人的女儿或爸妈是公众人物?那凭什么政治人物的家人就是?
作者: juanes 2020-04-25 19:23:00
有点道理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