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透天厝竟被房客“合法”转卖!屋主傻眼

楼主: abcgo (真冷的冬天)   2020-04-14 13:29:05
可是本鲁的脑筋比较不好
觉得为什么意思告知、公文书送达,为什么还是以纸本挂号为主
为什么
不能
一并使用
短信、E-mail等数位形式办理送达或通知呢?
※ 引述《cherrywo (小木偶)》之铭言:
: 其实本票问题可以透过法律修正
: 修正为本票上的用印,应该用印鉴章
: 而且必须附上印鉴证明
: 其实这样的问题就会少很多
: 不过就如同前面有人提过的
: 伪造债权太简单了,虽然伪造有刑事责任
: 但是政府又抓不到人,即使抓到了身上早也没钱
: 被害人也拿他没办法
: 因此诈骗集团只要伪造债权
: 申请一造辩论判决,房子一样会被法拍
: 这类的诈骗,关键就在于让你收不到法院通知
: 因此最好的办法就是强迫人民一出生
: 就要设定一个专门收公文的电子信箱
: 或者是要求人民每年都要更新登记最新的手机号码
: 然后只要有任何公文都会通知到这个信箱或者手机号码
: 不然你实在是无法有效解决收不到公文的问题
作者: nacy204327 (♥~超可爱✡小南C~♥)   2019-04-14 13:29:00
不正式啊
作者: PanaS0Nic (骗纳索零客)   2020-04-14 13:30:00
你怎么认定手机跟电子邮件的所有人是他本人?
作者: cp109 (cp109)   2020-04-14 13:30:00
因为 台湾立委就是烂
作者: cherrywo (小木偶)   2020-04-14 13:31:00
主要是政府目前没有单位统一登记这些东西,因此这个构想
作者: nextpage (内湿配举)   2020-04-14 13:31:00
正式公文书自然是以实体为主要,但文中有补充现在可设定
作者: castjane (HAHA)   2020-04-14 13:31:00
感觉要国赔了 之前还要案子是公务员是知情的
作者: Fly17 (我的风格,自己决定)   2020-04-14 13:31:00
为啥这不用 双证件认证?
作者: nextpage (内湿配举)   2020-04-14 13:33:00
因为这是走法拍不是走不动产交易吧?
作者: poeoe   2020-04-14 13:34:00
跟双证件有什么关系? 还是要规定以后收挂号信都要双证件?
作者: nextpage (内湿配举)   2020-04-14 13:35:00
不过,还是觉得把自己户籍地房子租给别人用,这很蠢就是了
作者: geesegeese (殴)   2020-04-14 13:38:00
关键问题,5000万可以开本票!甘霖娘,本票这东西还能没上限?比共产党还不如
作者: lusifa2007 (ㄚ喵)   2020-04-14 13:45:00
因为有贱人会谎称没收到
作者: hcwang1126 (王小胖)   2020-04-14 14:34:00
但是公示送达就是政府便宜行事的方式现在双认证 就是把手机等同你个人不作事都一堆理由洏缙A公示送达都要强我 那我去登记手机 让你通知作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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