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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B6 (VB)
2020-04-12 15:03:141.媒体来源:
联合报
2.记者署名
林伯骅
3.完整新闻标题:
化妆品柜姐画眉戳到眼 代价竟惨赔妇10万
4.完整新闻内文:
高雄李姓妇人3年前逛新光三越三多店一楼的日本知名化妆品牌,专柜的林姓美容师替她示
范画眉,却涉不慎手指戳到右眼,导致李妇事后治疗2年多仍感到刺痛,气得提告求偿;一
审判林姓柜姐及化妆品公司赔20万9120元,上诉后,高雄高分院认为精神慰抚金应赔10万、
医药费1050元,共10万1050元确定。
李妇提告主张,2017年3月8日下午4点多在新光三越三多店的日本化妆品专柜购买眉笔,由
柜上美容指导员林姓女子示范画眉时,林女急于推销其他商品,分心“戳了一下”把手指插
入她的右眼,导致眼睛刺痛难受,随即前往附近眼科就诊。
李妇指出,右眼当时发炎,后来因此外伤病变,历经2年多治疗,每日早上睡醒都会刺痛,
需长期靠眼药水来减缓刺痛,视力也恐提早退化,林女、化妆品公司应赔偿她支出医药费
9120元、以及精神慰抚金60万元。
林女及化妆品公司则否认有造成伤害,指李妇并没举证受的伤与提供服务之间有因果关系,
拒赔请求驳回告诉。
一审法官向李妇就医的诊所函询,确认李妇在事发当天到诊所就医,被诊断罹患“外伤性右
眼结膜局部发炎”,是“因外伤引起”,并就医追踪治疗21次,认定李妇称是示范画眉服务
时过失的说法合于经验法则,判林女及化妆品公司应赔精神慰抚金20万、医疗费9120元。
双方都提起上诉后,二审合议庭认为,林女在案发后用LINE关心李妇眼睛、身体状况,并表
达歉意,李妇应没诬赖人,不过发炎状况应已治好、李妇称目前睡醒眼睛刺痛,是年纪增长
出现的干眼症;合议庭改认为精神慰抚金应赔10万、医药费1050元。
5.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4486261?from=udn-ch1_breaknews-1-0-news
6.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