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 抢夺农地种电,却对工业宽容?经济部草率

楼主: tsengcc   2020-03-30 15:35:28
1.媒体来源:
上下游
2.记者署名
蔡佳珊 on 2020 年 03 月 27 日
3.完整新闻标题:
抢夺农地种电,却对工业宽容?经济部草案,免除九成用电大户强制装设绿电,民团批政
策倒退
4.完整新闻内文:
政府以“2025年绿电占比20%”目标为由,在农渔业区强推光电引发诸多争议,同时却大
幅放宽“用电大户”需装设绿电的规定,原拟契约容量800KW以上的企业就需强制装设10%
绿电,经济部新草案却改为5000KW以上才需装设。原本预估应有五千家用电大户需自主发
电一成,如今仅剩五百家,遭外界质疑“绿电遇到工业就转弯”。
此外,《再生能源发展条例》原规定政府机构应带头做绿电,但经济部草案竟将政府机关
、教育单位等全部剔除,与母法明显抵触。草案目前正于公共政策平台预告,环团与再生
能源业者呼吁,不该让经济部方案草率过关,以免葬送绿电未来。
台湾再生能源推动联盟理事长高茹萍指出,此草案“无论在规范的对象、规范的义务内容
和落实的办法,都未能真正落实原先立法的目的,不但未能促使用电大户善尽企业社会责
任,也不利于台湾未来的绿电市场。”
中央法规落后,看不到地方政府的车尾灯
全国约有五千家用电大户,“用电大户条款”草案却姗姗来迟,经济部终于在今年2月预
告。草案一出,遭公民团体质疑问题重重,最大争议就是条文中订定契约容量在5000KW以
上才算“用电大户”,被批过于保守。
“用电大户哇哇叫,经济部就没辄。”高茹萍表示,过去能源局和地方政府规范的用电大
户定义皆是契约容量800KW,然而经济部受到产业界压力,竟在这次中央法规把定义拉高
到5000KW,完全放掉800-4999KW的用电大户。
如此一来,这些电机电子业、化工业、金属业的用电大户可能忽视自己应负担的环境责任
,如何促进台湾再生能源的发展?
地方标准800KW以上需强制设置绿电,中央放宽为5000KW
台大风险社会与政策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员林木兴表示,“中央政府看不到地方政府的车尾
灯。”地方政府台南、台中、桃园,早已利用能源配比制度鼓励行政辖区内企业自发自用
,例如2013年台南市政府借由低碳城市自治条例,要求800KW以上台电契约容量的用电大
户,设置10%以上的太阳光电发电设备;2016年、2017年,台中市政府和桃园市政府也纷
纷跟进。
地方标准是800KW,中央标准却放宽为5000KW,高茹萍举例,那在台南介于800-5000KW之
间的企业,原本被地方政府要求要做光电设备,现在中央却说可以不用做,“这样中央岂
不是陷地方于不义?”
能源业者:原期待五千家企业屋顶做光电,瞬间只剩三百家
再生能源业者对于新出炉的草案也难掩失望。天泰管理顾问公司董事长陈坤宏表示,“一
开始我们在公听会听到的门槛都是设在800KW,这议题从去年四月开始检讨,年底遇总统
大选,可能是有一些选举上的压力,让原本大家期待的800KW以上就要遵守用电大户条款
,逐步往上调到1500KW、2000KW,最后变5000KW。这也让需要盘点的企业,从五千家一瞬
间降到三百家。”
契约容量超过800KW的用电大户全国有五千户,但超过5000KW的用电大户只有五百户,实
际上大约只有三百家企业,即使全部依草案规定在五年内装设10%容量的再生能源设备,
在屋顶上盖光电板,也只有1GW而已。
依再生能源推动联盟估算,1GW只能发12亿度电,可是目前这五百家用电大户,预估每年
用电高达700亿度电,也就是说,即使这些企业都遵守规范装了光电板,发的电还不到他
们实际用电量的2%。
依据经济部能源局统计资料,2018年全国超过800KW的用电大户总计用电量为1533亿度。
如今只规范5000KW以上用电户,用电量为700亿度,还不到一半。
林木兴并指出,企业也可能以降低契约容量的方式免除责任,譬如把跟台电的契约容量改
成4900KW,就可以规避5000KW的门槛,不需要设置绿电。
“五年后可能看到用电大户屋顶装满劣质光电板”
除了规范对象太少,再生能源推动联盟也指出规范内容的问题。目前的草案规定义务人需
在五年内装设契约容量10%的再生能源设备,“但这只规范设置量,而非注重这些用电大
户到底实际上使用了多少绿电。”林木兴认为,若能源局只有要求装置容量,并没有核实
实际发电量,厂商可能就只是设置,而不会想要尽力维护它,发电效益堪忧。
企业也可能拖到2025年再购买最便宜的光电板来装设,“我们悲观认为,未来将很可能在
2025年看到1GW品质非常差的太阳电板装在用电大户的屋顶上。”
高茹萍指出,法规应将“设置容量”换成“实际的用电度数”,要求义务人确实使用10%
的再生能源。以发电度数计算,不但可以便于政府机关追踪这些用电大户是否确实发出足
够的绿电,也有利于未来绿电的交易市场。
新草案让企业主全部暂停观望,绿电脚步停滞
能源厂商也认为五年的时间过长。陈坤宏表示,这次草案将验收时间点订在2025年,多数
原本在评估做光电屋顶的业主现在都停下来观望,“也就是说厂商还有好几年时间去思考
,我们担心屋顶型光电的开发会遇到停滞状态,反而会导致整个国家的减碳目标严重落后
。”
2025年就是国家目标“绿电占比20%”的大限。而光电板成本会逐年下降,越晚装越便宜
,若这些用电大户拖到2025再装,如何达成目标?
再生能源推动联盟建议,应将五年期限缩短为三年,奖励机制应提早至一年内完成,提高
用电大户的诱因。陈坤宏也建议,与其到2025年一翻两瞪眼,政府应该要在最短时间内,
让所有人知道游戏规则是怎样,帮助业主厘清怎样透过再生能源的部署,一步步达到达到
国家整体减碳目标。
能源转型是国家政策,政府却立法把政府机关排除在外
政府机关、学校是否应该带头设置光电设备?此次用电大户草案第11条却明订:排除政府
机关、教育业、运输业、医疗保健及社会工作服务业和火力发电厂等机构,说明陈述“其
主要用电具有服务社会意涵,本办法不应依其用电规范额外企业社会责任。”
对此再生能源联盟反诘:能源转型是国家政策,政府却自订办法把政府机关排除在外,难
道不怕造成社会观感不佳?
高茹萍认为,“政府应以身作则,带头起示范作用,教育单位更有社会及环境教育的使命
,也是建立绿能校园的契机,而运输业是排碳大户,更应善尽环境责任。”
优先排除政府机关和学校做绿电,更有违反母法精神的疑虑。本次子法“用电大户条款”
草案根源于母法《再生能源发展条例》,其第十二条第一项特别要求:“政府机关(构)
、公立学校或公营事业于新建、增建、改建公共工程或公有建筑物时,其工程条件符合再
生能源设置条件者,应优先装置再生能源发电设备。”
屋顶型光电看不到未来,转往地面型争议更多
屋顶型光电在都市中推动不易,一来违建多,二来做一片屋顶可能必须和整栋大楼所有住
户协商,事倍功半。“唯一比较有效率的就是要求用电大户要尽义务,”高茹萍认为,工
厂的土地通常比较大,又位于较偏远、阳光充足的地方,是屋顶型光电最佳落点。
但如此草案却让民间看不到屋顶型光电的未来。如果五千家用电大户有四千五百家都不用
做绿电,屋顶型光电也就玩不下去,能源厂商只好再去寻找其他标的,例如农地,反造成
光电与农争地的问题。
陈坤宏也指出,这个新草案会让很多开发商放弃屋顶型的开发,转往进行争议比较多的土
地型光电。而天泰能源从去年五月起就停止地面型开发,新成立的品牌睿禾控股,专注于
工业厂房的光电屋顶和绿电交易,然而“这个新的条例,非常不利于太阳能产业在工业区
屋顶的开拓。”
民团:政府听见业者声音,那民间声音呢?
林木兴并指出,经济部开的座谈会都是在科学园区或工业区,把业者意见纳入草案,为何
却完全不重视民间的意见?去年再生能源推动联盟就拜会过经济部,将建议都提出来给官
方参考,也投书报章、开说明会,但最后草案条文都没有采纳、民团建议也未被正面地具
体回应。
高茹萍表示,若是能源局考虑短期内要求这些800-5000KW用电户会造成太大冲击,也应明
订将其履行义务的期程,让这些用电大户早做准备,而不是完全没有规范。
“用电大户到底想当能源转型的助力还是阻力?就在一念之间。”高茹萍再次强调,经济
部应严格审视用电大户对台湾能源转型的重要性,优先发展屋顶型光电,最该装光电板的
就是用电大户的屋顶。
此草案“一定契约容量以上之电力用户应设置再生能源发电设备管理办法”预告即将在4
月1日截止,民众若有意见须尽速上公共政策参与平台发表。(平台网址请点选这里)
经济部能源局表示,目前草案在预告阶段,正在搜集各方意见,会做最后研拟修订,等法
治程序完成后,再做正式对外说明。
5.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s://www.newsmarket.com.tw/blog/131051/
6.备注: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