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交友App结识交往 男被告性侵辩曾相恋后

楼主: minifat (mini)   2020-03-29 13:09:44
我最近配合防疫也有开始玩
其实我是疫情下的受害者跟大家差不多
不过我还是很乐观
网络上聊聊天
下面大概是这样
女生问我在干嘛的 我说投资股票
女生说最近不是跌很凶 我说是的要买童军绳了
女生说我投资多少 我说两三E吧
...............
...............
我最近跟女生说 我觉自己好穷有点烦恼
女生说有股票怎会穷 我说想要台北市一间房
女生就说那怎么不去工作又说穷
女生说我这样可以让身边的女孩子安心吗
我说我有新北一间
女生说你知道现在多少人没房吗
我说他们有工作吗
我就封锁他了
蛮有趣的
重点台北市真是挤太多人了
※ 引述《taiwan08 (save the one for all)》之铭言:
: 1.媒体来源:
: 联合报
: 2.记者署名
: 邱瑞杰
: 3.完整新闻标题:
: 交友App结识交往 男被告性侵辩曾相恋后分手
: 4.完整新闻内文:
: 基隆市周姓男子从交友App认识刚满18岁女子,约她到基隆游玩时,两人投宿
: 饭店发生性行为。女子4个月后控告周涉嫌性侵她,周辩称曾与女子交往并发
: 生亲密行为,并非性侵。检方以女子称被性侵后并未验伤等事证,认定周男
: 罪嫌不足不起诉。
: 检警调查,21岁周男去年6月间经由网络交友App认识提告女子,两人后来再
: 经由LINE联天,互有好感。
: 周男约家住汐止的女子到基隆游玩,女子搭火车赴约。在基隆火车站下车后
: ,周男带她到海洋广场散步、看风景,之后再去逛庙夜市,最后到一家饭店
: 投宿,发生性行为。
: 女子在去年10月向警方报案,指到基隆赴约当天,被害男带进饭店房间内性
: 侵。当时因为生理期来了,所以事后没有去验伤,保存证据。
: 周男到案时供称,从交友App认识女子后,因为谈得来,所以相约见面,并发
: 生性关系,但交往一段时间后分手,否认性侵。
: 刑法妨害性自主罪章第221条规定,对于男女以强暴、胁迫、恐吓、催眠术或
: 其他违反其意愿方法性交者,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检方侦查后,
: 认仅凭女方片面指述,在没有其他事证佐证下,难认定周男犯罪。
: 5.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 https://udn.com/news/story/7317/4451838
: 6.备注:
: 越想越...
作者: kudo0930 (我最喜欢小安宝)   2020-03-29 13:11:00
作者: s860134 (s860134)   2020-03-29 13:14:00
好玩嘛?
作者: citizen5566 (天龙大安区温拿)   2020-03-29 13:22:00
五楼南部有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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