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恕删
李教授说得没错啊
其实本来就不该依没规定的东西剥夺权利,就算是外国人也一样
补偿14000的规定我个人认为立得太草率了
本来就该附上一堆但书
比如说以最低额度入住(如英国鲷那种)要减额或是不发...
但再怎样也不该已经订下然后找一堆借口说不给,这样跟中国有什么差别...
我们是法治国家不是人治国家
该做的是发布现实情况在国际澄清,让明眼人自行判断真伪,然后表示出:
虽然你们是英国鲷但我们根据规定你们还是可以申请补偿金。
展现出雅量又不会为区区28000破坏法治精神
现在这样一个小肚鸡肠反而很难看吧
何况人家都道歉BBC也撤下新闻了。
这次感觉开了个不太好的先例,希望赶快撤回决定然后把法律修改完善。
特殊情况是没错,但底线要守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