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setn
2.记者署名: 记者游承霖/桃园报导
3.完整新闻标题:
乱开车门害骑士骨折 驾驶:跟我无关
4.完整新闻内文:
桃园一名邱姓男子前年5月间,驾驶租来的轿车停放在平东路上,未注意车况就开车门要
下车,导致后方骑乘机车的王姓机车骑士闪避不及,撞上车门重摔在地,导致右侧胫骨粉
碎性骨折等多处擦挫伤,事后愤而向邱男提出损害求偿,尽管邱男辩称“王男摔倒受伤与
他开车门或驾驶行为无关”,但桃园地院仍判他须赔偿王男71万5550元。
王男主张,邱男前年5月16日下午1时许,驾驶租赁轿车沿桃园市平镇平东路往龙安路方向
行驶,将车辆停放在路边后,竟疏于注意车后方来车动态,并礼让车辆先行,就贸然开启
车门,导致当时骑车路过的他闪避不及撞上,害他受到右侧胫骨粉碎性骨折、右手第五指
挫伤及撕裂伤、左肩、左肘及右肘挫伤、左踝擦伤等伤害。
王男根据这起事故支付医药费14万1751元、前往医院就诊出租车费1 万5660元、停车费
5495元、看护费用14万7400元、工作损失61万2156元、劳动能力减损26万9954元、精神慰
抚金100 万元;共计求偿219万2416元。
邱男挨告后,对于医药费、出租车费、停车费、以及看护费用均无意见;但认为,王男摔
倒受伤与他开车门或驾驶行为无关,车祸过失责任并非完全都在他身上。
桃园地院审理时认为,王男距离邱男轿车约1-2 公尺时,才发现邱男突然打开车门,认定
王男显然没以充裕时间应变,才会撞上邱男车门;因此不予采信他所声称不应由他负责全
部过失责任;因此判他须赔偿王男71万5550元。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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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备注:
这辩解很台湾风
都是机车骑太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