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安
是这样的
现在+23惹
看来现有的防疫措施是守不住了
应该加强防御了
像是禁止观光出国之类的
但是这样就有触法的可能
但是阿
有个东东叫紧急命令
“总统为避免国家或人民遭遇紧急危难或应付财政经济上重大变故,得经行政院会议之决
议发布紧急命令,为必要之处置,不受宪法第四十三条之限制。但须于发布命令后十日内
提交立法院追认,如立法院不同意时,该紧急命令立即失效。”
这样就不会违法了
那现在算是“国家或人民遭遇紧急危难”吗???
我相信拉,立法院一定会同意拉
那为什么还没发布勒
484觉得不够危难??
有没有八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