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卦] 原因自由行为?

楼主: mucorn (MU)   2020-03-14 19:21:35
原因自由行为的可罚性基础--最高法院103年度台上字第1832判决
刑法第19条第3项之原因自由行为,系指行为人在精神、心智正常,具备完全责任能力时,本即有犯罪故意,并为利用以之犯罪,故意使自己陷入精神障碍或心智缺陷状态,而于辨识行为违法之能力与依辨识而行为之自我控制能力欠缺或显著降低,已不具备完全责任能力之际,实行该犯罪行为;
(略)
是原因自由行为之行为人,如于精神、心智状态正常之原因行为阶段,对犯罪事实具有故意或应注意并能注意或可得预见,即不能依前揭条文减轻或免除其刑事责任。
犯嫌主张自己有精神病
不吃药会自残或伤害他人
却故意不吃药使自己陷入精神障碍
那就用原因自由行为办他不行吗?
有请法律人解释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