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杜绝“黄安们”滥用健保 林俊宪提案修

楼主: MusicD (音乐D)   2020-03-02 14:25:50
※ 引述《s27052705 (小饱)》之铭言:
: 林俊宪指出,他将提案修法,建议若在一年中,没有在台湾住满183天,又没有办法提出收
: 入证明,政府应该将这类的人特别独立出来。
: 林俊宪进一步表示,目前健保分为6类,没有办法归类为前5项的都是第6类,且都是以最低
: 推点缴交最低健保费。他举例,资深艺人黄安经常在网络上吹嘘自己年收入几千万元,但每
: 月只需缴最低保费749元,这案子显然就不合理。
: 林俊宪指出,在修法后像黄安这类,政府就可以将其定为第7类,月收入平均有18万元以上
: ,又没有居住在台湾,政府就不应帮忙补助健保费,未来健保费将从749元增加到最高1万20
首先,我觉得这个提案有点问题
1.健保到底是要保障“住在这块岛屿的人”,还是“拥有这个国家身份的人”
目前户籍制,看起来是要保障“住在这块岛屿的人”,可是延伸了许多漏洞
1-1 各种依亲、居留导致课不到税,确有大量支出,还有大量洗人口问题
1-2 其他国家对于留学生、工作权的“社会福利”,是否有像我们健保这样涵盖
如果我们要保障住在这边的人,那么林立委的这个提案说得过去
但是私以为根本无法补漏洞,光是“认定收入”这件事情,台湾很难去认定别国家的收入
而且我觉得这根本是开了一大扇隐形后门,那些依亲的有了这样的修法,有恃无恐
双重国籍的甚至只要能有台湾依亲,大可以放弃台湾国籍,反正认依亲
除非政府要严格认证“出入境停留天数”+“有配套的费率计算”
可是这样无法解决洗血统+依亲问题,而且台人众多在世界各国努力
这点摆明著不要让台湾人外出打拼?(我IP正确)
而且如果是保障住在这块岛屿的人...那么“我去台湾工作就能用健保”这件事情
跟“要保障国民健康”是冲突的
旅居国外的学子、工作者,通常都是不适用该国的社会医疗制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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