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LIVE 1600疾管署记者会 首例兹卡病毒确诊

楼主: Lev0ph3d (levophed)   2020-02-25 15:50:07
目前在CDC的地图上看到的是在桃园
不过是境外移入个案
所以应该是不用太担心
https://nidss.cdc.gov.tw/ch/NIDSS_DiseaseMap.aspx?dc=1&dt=2&disease=ZIKAV
https://nidss.cdc.gov.tw/ch/SingleDisease.aspx?dc=1&dt=2&disease=ZIKAV
(感染来源调整成境外移入可看到最近的一例)
※ 引述《indium111 (#ttyhg)》之铭言:
※ 引述《shelume (指爪˙雪泥)》之铭言:
: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U6AQoBUXTik
: 2020.02.25【完整公开】疾管署25日16:00,将召开记者会,说明国内首例兹卡病毒感染
: 症确诊病例,一名北部40多岁本国籍男性之病情。
: 怕QQ
CDC上网站上有介绍,有兴趣的可以全部看完,我挑大家比较关心的出来
https://www.cdc.gov.tw/Disease/SubIndex/ZkG69TzhnvazzfwwMA4BgA
兹卡病毒感染症
兹卡病毒感染症(Zika virus infection)是由兹卡病毒(Zika virus)所引起的急性传
染病,这种病毒为黄病毒的一种,主要是经由蚊子叮咬传播,最早在1947年于乌干达的兹
卡森林中的猕猴体内分离出来。目前依据基因型别分为亚洲型和非洲型两种型别,在中非
、东南亚和印度等都有发现的纪录。过去只有少数人类病例的报导,直到2007年在密克罗
尼西亚联邦的雅蒲岛爆发群聚疫情,才对此疾病有较多的认识。
https://www.cdc.gov.tw/Category/MPage/gbwPbzB6-MSl4V73nuQbbA
治疗照护
1.病例通报:依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兹卡病毒感染症属于第二类法定传染病,应于24小时内
通报当地主管机关。
2.灭蚊:清除家户内外积水容器,以免成为病媒蚊孳生源,如经评估有必要,可使用化学防
治方法杀死带病毒成蚊。
3.检疫:自兹卡病毒感染症流行国家入境旅客,经国际机场体温筛检异常者,应接受采血及
采集尿液检体检验。
4.确定病例:
(1) 防疫措施:
A. 防蚊隔离:病人发病当天至发病后7天,或血液病毒核酸检验阴性之前,应避免被病媒蚊
叮咬,住处应加装纱窗、纱门,病人应睡在蚊帐内,离开蚊帐时应使用防蚊液。
B. 安全性行为:男性和女性均应采取安全性行为至少6个月,若男性的性伴侣为孕妇,则性
行为时应戴保险套至性伴侣分娩。
C. 延后怀孕:女性建议延后至少6个月怀孕。
D. 暂缓捐血:痊愈无症状后28日或血液病毒核酸检验阴性,才可再捐血。
E. 胎儿追踪检查:怀孕妇女应告知医师流行地区活动史或相关暴露史,并每4周定期进行胎
儿超音波检查,以追踪胎儿生长情形。(怀孕妇女之兹卡病毒感染症通报与检验流程)
(2) 治疗方法:依症状给予支持性治疗,并让病患获得充足的休息,可用乙酰氨基酚
(Acetaminophen) 解热剂解除部分不适感,使用抗组织胺解除病患因为丘疹而造成的搔痒
,并补充足够的水分,通常在感染后一周左右就会自行痊愈,但如需退烧,请勿使用阿斯匹
灵 (Aspirin) 或任何非类固醇消炎剂 (Non-steroidal anti-inflammatory drugs,
NSAIDs)。
(3) 追踪采检:
A. 血液:个案经检验确定感染兹卡病毒后,则后续采检以间隔7日为原则,血液检验结果分
子生物学核酸检测为阴性,则停止追踪采检。
B. 精液:如果病患可提供精液检体,则可采集发病后8周之检体进行分子生物学核酸检测。
惟不论是否有进行精液之检验,病患均应采行安全性行为(使用保险套)至少6个月。
5.接触者:
(1) 接触者及感染源的调查:调查发病前3至14天至发病后7天(或发病后7天内被隔离前)的
停留地点,并调查是否还有其他疑似病例。
(2) 接触者处理:视疫情调查结果,针对个案密切接触者或近期曾出现疑似症状者采血及采
集尿液检体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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