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徐正文“搞飞机” 检察官:恐触外患罪最

楼主: ttn851227 (beyond218)   2020-02-11 20:01:06
※ 引述《mars1985 (╰|∵|╯)》之铭言:
: ※发文无1~6小标格式或未依顺序任意删除者会被删文
: 1.媒体来源:
: 自由时报
: 2.记者署名
: 吴政峰
: 3.完整新闻标题:
: 徐正文“搞飞机” 检察官:恐触外患罪最重无期徒刑
: 4.完整新闻内文:
: https://img.ltn.com.tw/Upload/news/600/2020/02/07/3060832_1_1.jpg
: 国民党中央委员(案发后停权)徐正文协调武汉台侨专机返国,却变质成“逃难专机”

: 还加挂3位名单外的台商,其中一人确诊武汉肺炎,让他成为众矢之的。一名检察官认

: 他恐触刑法的外患罪,最重可处无期徒刑。(资料照)
: 2020-02-07 15:49:10
: 〔记者吴政峰/台北报导〕国民党中央委员(案发后停权)徐正文近日协调武汉台侨专

: 返国,却因变质成“逃难专机”,还加挂3位名单外的台商,其中一人确诊武汉肺炎,

: 他成为众矢之的。不仅有律师与学者质疑徐正文违反两岸条例,一名检察官甚至认为他

: 触刑法的外患罪,最重可处无期徒刑。
: 该名检察官表示,刑法的外患罪去年5月修正通过第115-1条“本章之罪,亦适用于地域

: 对象为大陆地区、香港、澳门、境外敌对势力或其派遣之人,行为人违反各条规定者,

: 各该条规定处断之”,把中国纳入外患罪的适用地域,等同解开封印。
: 他指出,外患罪章第113条去年同时间一并修正“应经政府授权之事项,未获授权,私

: 外国政府或其派遣之人为约定,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并科50万元以下罚金

: 足以生损害于中华民国者,处无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换言之,若徐正文未经

: 府授权,私下与中国约定撤侨专机事宜,恐触本法。
: 何谓“约定”?他翻了数本有关刑法的教科书,均认为只要是口头诺成就算约定,无须

: 定要书面签约,故徐正文若无法举证经过政府授权,私自口头与中方协调包机及名单,

: 法的可能性就大增,最高5年徒刑。
: 且徐正文临时外挂3名台商上机,其中一人确诊染上武汉肺炎,造成我方必须增派人力

: 物力进行检疫、防疫及其他医疗举措,一旦证明足以造成国家损害,还可能进入到加重

: 款,最重处无期徒刑。
: 即便徐正文提出当时确有获得政府默认协调,无法用第113条论罪,该名检察官认为,

: 可能落入第114条处罚,“受政府之委任,处理对于外国政府之事务,而违背其委任,

: 生损害于中华民国者,处无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
: 他解释,假设政府曾委任徐正文协调专机,也陈明了应以老弱妇孺、用药迫切需求、短

: 出差旅游等3类台人为优先名单,没想到回来的均非这些人,且还多了3位名单外人士,

: 中一人染病,恐构成“违背其委任,致生损害于中华民国”的构成要件,最重亦为无期

: 刑。
: 曾任检察官的翁伟伦举例,陆委会授权民间团体海基会处理与协调两岸事宜,就没有触

: 问题,因此目前要先界定专机撤侨是否为政府公权力的行使,一旦确认这是应经政府授

: 之事,且徐正文未获授权,确有可能触法。
: 该名检察官认为徐正文的行为已有触法疑虑,呼吁高检署勇于承担责任,抵抗政治压力

: 主动积极了解本案,厘清适法性,迅速定纷止争,以免过度延烧,影响防疫。
: 至于有人质疑徐正文违反两岸条例第5-1条“未经陆委会同意,不得与中国协商签署协

: ”,他认为,本罪的构成要件是要“签署协议”,除非能够证明徐正文与中方有书面契

: ,否则成罪机率不高。
: 5.完整新闻连结 (或网址):
: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060832
: 6.备注:
: https://i.imgur.com/fk4CbGS.jpg
: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3Y9phDnWAjA
检察官哈哈哈哈哈哈 恐恐恐 就是不会办啦
偷偷来的不敢办
你老板直接走大路、走大门
还不快办 笑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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