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ytkuang (就是那个光)》之铭言:
: 1.媒体来源:
: 自由时报2020年1月8日
: 2.记者署名:
: 杨国文
: 3.完整新闻标题:
: 性侵国一女!“野狼125之狼”19年前另2案 追诉期前被揪出
: 4.完整新闻内文:
: 〔记者杨国文/台北报导〕51岁男子郑谚锽被控,2016年9月晚间在桃园大溪骑机车尾
随
: 国一少女,用防狼喷雾剂攻击,恐吓“再叫就掐死妳”,拖进草丛性侵。郑男落网后,
警
: 方将他的DNA送到刑事局比对,赫然发现郑男是犯下1998、1999年2起性侵悬案的“野狼
: 125之狼”,刚好赶在20年追诉期满前侦破,高等法院8日依强制性交等罪重判郑男10年
6
: 月徒刑。
: 判决指出,桃园地区于1998年、1999年间出现一名骑着野狼125机车的恶狼,专门在夜
间
: 随机寻找犯案目标,在八德、龙潭等地以防狼喷雾剂攻击夜归女子、女大生,趁被害人
无
: 力反抗之际,再以拳头攻击头部、脸部、勒颈,恫吓“不乖乖就范,就杀死妳”,均性
侵
: 得逞。警方当时追缉未果,恶狼也销声匿迹,成为悬案;直到2016年9月恶狼再次犯案
,
: 才出现破案契机。
: 2016年9月1月,大溪12岁国一女生晚间补习结束走路返家途中,遭到中年机车男尾随,
在
: 偏僻处将她拦下,以防狼喷雾攻击她眼睛,架住她脖子拖进草丛,恐吓“再叫就掐死妳
”
: ,性侵少女得逞。
: 少女哭着跑回家,家人发现她外裤反穿,没穿内裤,身上还有多处擦、挫伤,带她去报
警
: 、验伤。
: 警方依监视器拍到郑男骑机车在现场来回影像,查访附近机车行,老板说,这辆野狼机
车
: 很特别,“大溪只有这一台”,警方循线找到车主郑男,怀疑他涉案,采DNA送请刑事
局
: 鉴识中心数据库比对,赫然发现与10几年前八德、龙潭区的夜班女工、女大学生2起性
侵
: 案相符,这才揪出逍遥法外多年的“野狼125之狼”,宣告破案。
: 郑男落网辩称,时间太久已没有记忆,审理时则抗辩,即使早年犯案,应该已超过追诉
时
: 效,但高等法院不采信,认定郑男犯案时刻意攻击被害人头部等要害,并加以凌虐,恶
性
: 重大,8日判10年6月徒刑,可上诉。
: 郑男性侵国一少女案,已被判决7年10月定谳;高院指出,依规定,郑男犯下此2件性侵
案
: 将来判决确定后,将与已定谳的国一少女案订合并应执行刑。郑男在羁押中,未出庭聆
判
: 。
: 5.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034412
: 6.备注:
: 这种畜生败类差一点逃过追溯期的前2起暴力性侵案 有期徒刑10年6月高院称重判 这
是
现在都电子化的时代了 其实不太懂追诉期这概念为何还要存在
你如果说订个主动侦办期 过期不再主动追查 以免浪费资源 这合理
但法律的追诉权何必要去取消?
明明在科技的进步下 证据的保存和比对越来越容易
让追诉期无上限 只保留主动侦办期
不是在心理上更有效吓阻犯人再犯案吗
也能让受害人的司法正义永远有个机会实现
追诉限期真的有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