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反对车站设吸菸室 中国律师提告遭驳回

楼主: elenar (阿~DSLR~好想上FF)   2020-01-07 09:53:29
1.媒体来源:中央社
2.记者署名:杨升儒
3.完整新闻标题:反对车站设吸菸室 中国律师提告遭驳回
4.完整新闻内文:
中国一名律师因为主张火车站内设吸菸室,影响他的人身健康安全,在去年5月31日“世
界无菸日”提告要求河南郑州东站拆除吸菸室,但当地受理法院近日作出一审民事判决,
驳回其诉讼请求。
  中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去年7月发布“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宣示今
后政府要逐步提高全面无菸法规覆蓋人口比例,在全国范围内实现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
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全面禁菸,但各地目前实施菸害防制的进度有明显落差。
  相对上海市早在2017年就实施公共场所全面禁菸,河南郑州是菸害防制的落伍地区,
迄今许多公共场所未禁菸;若在禁菸的公共场所吸菸,仅责令改正,并可处人民币5元(
约新台币22元)罚款。
  大河网报导,北京律师殷清利去年5月30日在郑州东站发现大厅二楼的东南、东北、
西南、西北等4个位置分别设置吸菸室一处。他认为吸菸室门大开,吸菸旅客不时更换,
附近弥漫菸味,给周围路过旅客带来极大影响。
  殷清利认为,自己作为铁路旅客运输合约的旅客,在郑州东站进行中转停留,东站理
应依法、依约提供相应的、保障人身健康安全的服务。隔天,他将郑州东站告上法庭,要
求拆除4个吸菸室。
  但根据2019年12月31日郑州铁路运输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显示,法院认为,本案是
铁路旅客运输合约纠纷,根据原铁道部等6部门的“关于在公共交通工具及其等候室禁止
吸烟的规定”相关法规,以及“郑州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菸)条例”,郑州东站设置吸
菸室,已履行作为承运人的从合约义务。
  法院并认为,原告主张郑州东站设置吸菸室的行为违反了从合约义务,降低了候车大
厅空气品质,“没有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对其主张不予支持。
  郑州铁路运输法院一审宣判虽然驳回殷清利的起诉,但又要求郑州东站应当充分利用
现代技术手段,进一步加强对吸菸室的管理,避免吸菸室的烟雾扩散到候车大厅公共区域

  据报导,殷清利对判决结果表示不满,已经提出上诉。他批评法院援引的都是过时的
旧法规,无视2011年5月1日开始实施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已明确规定室
内公共场所禁止吸菸,且判决内容自相矛盾。
5.完整新闻连结 :https://www.cna.com.tw/news/acn/202001060116.aspx
6.备注:中共就是要你吸好吸满烟雾疝意 不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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