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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宏达批故宫政策遭查水表 法院裁定不罚:言论自由
2020-01-06 14:23联合报 记者萧雅娟/台北即时报导
台大政治系教授苏宏达,去年在脸书批评故宫政策,遭警方用“假消息”约谈,依社会秩序
维护法,函送士林地方法院。今日士院认为,苏宏达的影片是个人意见及合理评论,属于言
论自由保障范畴,裁定不罚。
苏宏达去年底在脸书表示,根据媒体专访提出评论,却受到恐吓,质疑政府“查水表”封杀
言论自由。南港警方则称,桃园市调处去年12月初函文,当事人涉及散布谣言,相关内容持
续在网络上,警方依法通知说明后,函送法院裁处。
苏宏达遭警调认为, 2018年11月16日,涉嫌在脸书个人页面发布影片“谁在消灭我们的故
宫,你所不知道的民进党文化大革命!”,内容指称“民进党计画在2025年之前消灭故宫”
、“如果让民进党继续执政下去,这个消灭故宫的文化大革命终究会到来”。然而,故宫在
脸书专页澄清,苏所指称的内容非事实,足以影响公共安宁,影片仍在脸书页面供不特定人
浏览,认定涉嫌违反社维法第63条第1项第5款,影片是凭空捏造的“假消息”。
苏宏达辩称,在网络上看到流传相关讯息,就开始查证,找到故宫前院长陈其南“受访全文
”,再找到2018年11月14日自由时报专访,陈述三阶段完成故宫转型目标计划。
法院认为,故宫典藏、展示历代古文物及艺术品,兼具文化保存及社教功能,层级相当于一
级部会,院长接受媒体专访有关故宫未来发展,涉及政府政策,攸关公共利益,是可受公评
事项。
内湖简易庭法官检视报社专访,内容以“问答”方式呈现,陈述表达清晰,客观上能让读者
信任,且苏宏达的脸书影片附上“自由时报专访报导请看网址…”等文字,认定苏宏达是对
于报导的理解、判断,表达个人意见及合理评论,是言论自由保障范畴,无构成散布谣言。
裁定指出,纵使苏宏达用语,可能令人对执政党产生负面观感,或引起观点不同者不快,仍
不影响合理评论。另,苏先发布影片,故宫事后澄清,不得拿故宫澄清页面,推论苏宏达明
知不实发布影片。
法院认定,苏的影片公开表达意见、评论、观点,也是可受公评事项,纵引起不特定人浏览
、回应、分享,或者讨论、争议,也难认定使听闻者产生畏惧、恐慌等负面心理,影响公共
安宁,本案与“假消息”构成要件不符,谕知不罚。全案可抗告。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4270541
尖委是不是又要约谈法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