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实在太可爱了!亲一下3岁女童代价好吓人

楼主: erikaptt (erika)   2020-01-06 09:18:47
※ 引述《ytkuang (就是那个光)》之铭言:
: 1.媒体来源:
: 自由时报2020年1月6日
: 2.记者署名:
: 杨政郡
: 3.完整新闻标题:
: 实在太可爱了!亲一下3岁女童代价好吓人
: 4.完整新闻内文:
: 〔记者杨政郡/台中报导〕37岁曾姓男房仲,看到原租户的3岁女儿“太可爱了,实在忍不
: 住”,就亲了小女童的右脸颊,女童惊恐呆滞,女童母亲大喊“你干麻!”气得控告性骚扰
: ,台中地院认为曾男“显不尊重他人身体自主权利”,依对儿童性骚扰判处拘役30日,民事
: 法庭再判曾男须赔偿女童及其母亲11万4820元。
: 判决书指出,曾男是某房屋公司的仲介人员,曾为女子阿芳(化名)仲介承租台中市西屯区
: 某套房,2017年7月租期将届满,阿芳准备搬走,房东持续委托曾男仲介租赁,同月14日曾
: 男带1组客人看房,离开时在1楼楼梯口见到阿芳的3岁女儿,曾男突然靠近女童亲吻右脸颊
: ,阿芳发现制止,事后委请律师提告。
: 律师阿芳主张女儿事后出现焦虑、害怕与人互动、相处,及拒绝与他人打招呼等异常反应,
: 经医师诊疗后认定患有焦虑状态、社交恐惧症等创伤症状,需持续就医进行心理治疗,自同
: 年12月迄今,已至身心医学诊所、儿童医院、心理咨商所接受治疗,受有医疗费用及交通费
: 4万4820元损失,造成小孩焦虑恐惧之适应障碍,身心承受巨大之痛苦,请求小孩精神慰抚
: 金40万元,及赔偿小孩母亲精神慰抚金40万元。
: 曾男承认亲吻女童,辩称只是单纯对女童表示好感,没有性骚扰的意思。但法官认为,曾男
: 是业务人员,理应知悉人际间应保持合礼合宜距离,对无力反抗亦无法完整表达意愿的未成
: 年人亲吻,是未尊重他人身体自主权利,且始终否认犯行,又未与告诉人达成和解赔偿损害
: ,依此判拘役30日、得易科罚金。
: 民事庭法官认为曾男应负赔偿之责,医疗及交通费部分曾男没有争执,而审酌双方财力及受
: 害情形,精神慰抚金小孩5万元,母亲2万元为适当,总计11万4820元。
: 5.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031004
: 6.备注:
: 女童经医师诊断出现创伤症状 这种会有很常一段时间的心里阴影 女童母亲精神抚慰请求
: 40万 结果打1折让加害者只判赔女童5万 你法官好佛心
看这则新闻只能大叹两性的不平等
试想 如果这新闻把性别对调
房仲变成中年阿姨 然后看到3岁的小男童很可爱 忍不住亲了一下
该阿姨还会被法官判性骚扰吗?
想到就无限个干干干干干
台湾真正的两性平权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都被女权给玩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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