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联合报
2.记者署名: 林伯骅
3.完整新闻标题: 以为表现不好的惩罚 女童看影片揭继父一直性侵她
4.完整新闻内文:
一名陆籍妇人4年前离婚后带2个孩子改与高雄的男子结婚,不料她假日需上班不在家,“
继父”涉藉陪9岁女儿睡午觉伸狼爪,手伸入衣内强行摸胸部和下体,前年5月他以手指性
侵得逞后全案曝光,时间长达10个多月。高雄地院审理认定32次犯行,依强制猥亵、强制
性交等罪,共判继父15年徒刑,可上诉。
判决指出,陆籍妇人前一段婚姻育有1女、1男,离婚后,2016年与年纪比她大许多的高雄
男子结婚,2017年6月27日她带着儿女来台住在高雄新兴区;由于她从事饭店房务,假日
几乎都必须上班,丈夫则会从北部返家陪小孩,却不顾9岁女儿反对长期性侵,直到学校
播放反性侵影片,女儿才爆哭向老师吐露事情,事发隔月妇人随即提离婚。
女儿指控,母亲担任饭店清洁工作,周末是最忙的时候,继父在跟她午睡时“会摸我的胸
部及尿尿的地方”,她都有反抗大叫、打他背或者抓他,她甚至还会叫睡旁边的弟弟“XX
救我”、“救命”,继父却没有停止,还会摀住她的嘴巴;有次弟弟来拉继父的手拉不开
,就搔他的脚底,她也曾有2次打继父的头。
女儿说,来台湾后隔2、3个星期就发生此事,之后基本上每个星期都有1次,大约快30次
;直到2018年5月27日下午,继父以手指插入她下体,当晚她洗澡时继父“脱光衣服开门
进来,把我压在墙壁上,用生殖器摩擦我的下体。”
女儿泪诉“这件事情我没有跟妈妈讲过,因为我之前在大陆的学校没有教导关于性教育方
面的知识,我一直以为是我表现不好,是爸爸对我的惩罚,且妈妈很忙,我不想她在忙的
时候跟她讲。”由于5月27日隔两天学校播放性侵害、性骚扰的影片,她才决定跟老师讲
这件事。
继父审理时辩称,有与女儿睡午觉,绝无猥亵或性侵;继父委任律师也反质疑妻子为了钱
财,勾串儿女做不实指控,来争夺财产。
合议庭认为,女童于侦查、审理阶段多次对事发过程的供述几乎一致,女童的弟弟也证称
听到呼救,皆符合常理,验伤也发现她下体有陈旧性伤口,加上比对继父打卡纪录与性侵
日期吻合,采信女童说词,痛批造成女童永不可抹灭伤害,且毫无悔意可言,依31次对未
满14岁女子犯强制猥亵罪,1次强制性交罪,合并判继父15年徒刑。
5.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s://udn.com/news/story/7317/4269374
6.备注: 原来性侵前要打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