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terryyang214 (terry)》之铭言:
: 第2条第2项
: 境外敌对势力的政府所属组织、机构,
: 境外敌对势力的政党或其他诉求政治目的之组织、团体或前述派遣之人,
: 前述组织、机构或团体所设立或实质控制的各类组织、机构、团体或派遣之人。
: 境外到底是指哪里啊?
: 大陆是境外吗?
: 如果大陆是境外的话(就DPP的说法,好像是耶,所以把中国共产党视为"境外"敌对势力
)
: ,
: 那为什么国税局把在大陆的收入当成是境内收入?
: 搞得我好乱啊!!!!!????
第二条
本法用词定义如下:
一、境外敌对势力:指与我国交战或武力对峙之国家或团体。主张采取非和平手段危害我
国主权之国家或团体,亦同。
1.大家都知道就不说了
2.日本-钓鱼台之争
3. 争夺南沙群岛主权的国家都算吧
4.除了什么叫做“主张采取非和平手段危害我国主权之国家或团体”这个定义模糊,只要
支持一个 OO原则的国家都算。
刚好上个宪法课大家讨论的方向提供给你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