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忙乡民高调一下, 民进党前后两次标准不一样
我认为该请民众党 跟 国民党 出来好好主持正义, 请民进党说清楚!
为什么民进党现在会把造谣看得这么严重?
请乡民继续回文高调, 请记者帮忙报导
※ 引述《hotaru3456 (白河)》之铭言:
: 未满30繁体中文字 水桶3个月
: https://i.imgur.com/FSsBRtC.jpg
: 有人挖出来的
: 立法院第8届第4会期第7次会议议案关系文书
: 本院委员刘建国等17人,鉴于时代变迁,人权的意识高涨;惟查“社会秩序维护法第六十
: 三条条文”处罚事由有以“携带用于开启或破坏门、窗、锁或其他安全设备之工具者”或
: “散布谣言,足以影响公共之安宁者。”前者因未致损害,后者限制言论自由。另放置、
: 投掷或发射有杀伤力之物品,须显已危害公众安全,始具可罚性。爰此,应修正或删除此
: 部分条文之适用。是否有当,敬请公决。
: 说明:
: 一、破坏锁的工具多有,不能尽以带有开启或破坏锁的行为而施以罚锾。虽有“无正当理
: 由”之前提,但是此要件过于空泛,仍易使人入法。是故应删除之。
: 二、现今言论自由的意识高涨,即使是谣言亦应受到言论自由之保护,更何况大多数事件
: 难以求证,故难以判定是否为谣言还是真实的传言,是故亦应一并删除之。
: 提案人:刘建国
: 连署人:林佳龙 蔡其昌 黄伟哲 高志鹏
: 尤美女 赵天麟 潘孟安 吴宜臻
: 李昆泽 管碧玲 李俊俋 姚文智
: 段宜康 陈其迈 陈欧珀 萧美琴
: 以上是在野时期
: 以下是执政时期:
: https://i.imgur.com/Be5kQsK.jpg
: https://i.imgur.com/erHEv3g.jpg
: 民进党立委邱志伟、苏震清等提案修正《社会秩序维护法》第63条条文,新增未经查证于
: 网络散播、传递假新闻、假消息或散布谣言,足以影响公共安宁秩序者,可处3日以下拘
: 留或3万元以下罚锾。
: 在野的时候:
: 谣言亦属言论自由,不可入法惩罚散播谣言
: 执政的时候:
: 散播谣言必需入法惩罚
: 就跟集会游行法在野的时候放宽执政的时候就要限缩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