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法律上的中资在“大陆地区人民来台投资许可办法”中有明确定义。
不过台湾最大的问题,不是法律上是不是中资。
最有疑虑的是,有没有中资的疑虑。
所以,当中资疑虑+台湾价值时,
例如组织内部有些具有台湾价值的成员,又或者支持具有台湾价值的政策,
协助举办具有台湾价值的活动。
就可以冲淡中资的疑虑。
但是组织内部具有反台湾价值的成员,又或者支持反台湾价值的政策,
协助举办具有台湾价值的活动。
那中资的疑虑就会升高。
当具有中资疑虑时,政府基于台湾安全就可以介入。
这时候基于台湾安全的紧急性,之前政府的认可都可以暂时作废。
所签的契约也可以不管,直到疑虑解除。
※ 引述《ayubabbit (ウォロックが倒せな)》之铭言:
: 柯这个举例真是没人看得懂
: 我是觉得就这样问
: 以下何者算是中资?
: 1.虾皮
: 2.爱奇艺
: 3.南海控股
: 4.阳信银行
: 5.武汉全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