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hungrew (work hard, play hard)》之铭言:
: 台湾早就应该这样做了
: 本来就应该有停车位才能买车
: 至少你要保证确定你能租到停车位
: 不然根本就是汽车四处流窜 到处乱停车
: 社会还要花费更大量的社会成本再处理这个问题
: 比如乱停车挡到人家消防通道
: 还要有人检举 才会有人去拖吊
: 但事情发生的那个当下
: 可能就会耽误救人救命的时机
: 问题在于你没有停车位就买车 等于是把风险、成本都转嫁给社会
: 在都市里面 这种做法更容易造成邻居的困扰
: 非常不可取
: 我是非常支持有停车位再买车的规定
: 大家怎么看?
我没弄错了话 很多新盖的透天房子为了符合建筑法规,一开始的设计是
一楼当车库,车库前方还有个小庭园
但在拿到建筑执照后,建商就会开始二工
把一楼里面当客厅,外面小庭园的地方变车库
这听起来还好 起码车子还是停自已的土地
但也有人再把一楼空间往外推到底 把一楼当店面 门口给客人停或自家停
要规定有停车位再买车,执行法规上还要小心刁民把停车位挪为他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