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蔡总统:反渗透法是反渗透 不是反交流

楼主: askaleroux (FalconTW)   2020-01-01 13:10:44
说真的
我真的不知道民进党跟国民党的在演什么
我不知道 反渗透法 各位在那边反对或是支持的
是不是真的知道这部法目前的态样是什么?
民进党团《反渗透法》草案共十二条
内容规范受中国指示、委托、资助的违法行为
例如影响选举、进行游说等行为
看看内容,就知道这部法案,是超级保守的立法
民进党过的这部渗透法草案,简单来说就是
“整合现行法已经存在的禁止行为,放到一个法案中”
法案当中所涵盖的行为全数是其他法律已禁止或管制的。
对,就是全部
将这些集中叫他“反渗透”之名,实质意义其实并不大
效力顶多就是加重罚则而已
例如
第三条
“任何人不得受渗透来源之指示、委托或资助,捐赠政治献金,或捐赠经费供从事公民投票
案之相关活动。违反前项规定者,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并科新台币一千万元以下罚金
。”
实际上,在政治献金法的第七第八条第九条早就明文规定
“大陆地区或港澳地区或外国人民、法人、团体或其他机构
或主要成员为大陆地区人民、法人、团体或其他机构之法人、团体或其他机构
不得从事政治献金行为”
所以改什么了?不就加重罚则 重述一次而已
第四条
“任何人不得受渗透来源之指示、委托或资助,为总统副总统选举罢免法第四十三条或公职
人员选举罢免法第四十五条各款行为。违反前项规定者,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并科新
台币一千万元以下罚金。”
这条是新的,算是比较新的条例
但是如果中共是透过宫庙或是其他宗教来进行资助呢?
对价关系的规定如何?如果是媒体因为在中国的庞大商业利益而资助某特定候选人呢?
也就是所谓的反红媒啦,抱歉在这里没有明文规定,所以这一条会怎判?没人知道
第五条
“任何人不得受渗透来源之指示、委托或资助,进行游说法第二条所定之游说行为。违反前
项规定者,处新台币五十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罚锾。违反第一项规定,就国防、外交及
大陆事务涉及国家安全或国家机密进行游说者,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并科新台币五百
万元以下罚金。第二项所定之罚锾,由游说法第二十九条规定之机关处罚之。”
然后看看现行的游说法第八条
大陆地区人民、法人、团体或其他机构不得自行或委托其他游说者进行游
说;香港或澳门居民、法人、团体或其他机构,亦同。
一样,早就有了,但是怎么样?窒碍难行
为什么窒碍难行?因为游说要登记 但是根本没几个案子去登记
只要用“陈情”、“意见表达”、及“主动征询”的名目,就可以规避游说法,形同虚设
而且《游说法》被违反时,无人加以举发或指控:在现实上,立委与各种机构的代表人员,私
下会面协商预算及立法时,即使有游说之实而未登记游说,既无第三人在场,又没有受害
人,当事人并不可能举发对方。是以在实行上,把《游说法》视为无物,实在不难。
民进党版反渗透法
不过是在原有的游说法第八条上面增加罚则而已
第六条
“任何人受渗透来源之指示、委托或资助,而犯刑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至第一百五十三条或集
会游行法第三十一条之罪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这根本是废话,任何人何人“以强暴、胁迫或其他非法方法扰乱社会秩序,或妨害合法举行之集会、游行”
都应受罚。这条增加“受渗透来源之指示、委托或资助”的积极要件,反而拉高裁
罚的门槛,就好像原本规定胖虎欺负大雄要受罚,现在规定要因为大雄考一百分才能加重
罚则,实务上根本提高实施难度
第七条
“受渗透来源之指示、委托或资助,而犯总统副总统选举罢免法第五章、公职人员选举罢免
法第五章或公民投票法第五章之罪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毫无反应,就只是个加重罚则而已
其他的几条就是根据上述法案的补充以及执行命令而已 没什么差别
结论
实务上 中国或者说中共在搞台湾 渗透台湾
都是靠过拉拢关系,收买地方,但是反渗透法,完全没有办法反中国渗透
资助宫庙
白手套收购台湾在地公司
在避税天堂设立公司来台拓展业务
白手套设立在地公司例如爱奇艺
中资介入台湾重要基础设施例如重大地标或是重要交通设施
这些都没有办法直接揭露
实务上这些就是要中共代理人法要做的,不过这个民进党不敢过
所以过了一个没有什么反渗透作用极其有限的反渗透法
就跟你各位交差了
然后你各位就满意了
然后国民党也是知道这件事情
所以也做做样子,实际上知道根本不会有太大影响
上去发言一下,然后阻挡一下
蓝绿红三边就做个秀,大家就高潮了
三边都能得到想要的政治利益,就是这样而已
民进党想要这样弄得好像自己有做事
国民党也乐于扮演侧翼反一下
这样民进党的保守立法显得忽然很进步了
中共关掉一个杂志大家也高潮了
你各位就这样觉得台湾不会被渗透了,很光明了
然后时代力量发现上述法令的漏洞提出的全数封杀
民进党的支持者还在那边说时代力量又开始加葱
你不敢放重料,只想吃阳春的你要先讲
1.
将选举参选人、公投提案人及政党干部等纳入可能的渗透对象
避免出现罚“助选”却不罚“参选”的情形
2.
禁止“受中国指示,散播危害国家安全与自由民主宪政的不实资讯”
以及“未经授权与中国发表共同声明、决议”
3.
禁止“受中国指示,借名、冒名来隐匿中资入台”
列入违法样态处理中资违法投资问题
4.
禁止“受中国指示,直接或间接控制广播
电视等事业、置入政治宣传”,处理大家高度关注的红媒问题
5.
禁止“受中国指示,直接或间接控制关键技术、敏感科技、关键基础设施”
就这样
大家既然这样的反渗透法就满意了
那就这样吧,这样的进步大家就满足了,那就降吧
凝聚了能量,遇到了反送中,遇到韩国瑜这种咖
才逼得民进党最后一天修法修出这种东西
大家要知道下次修法真的不知道什么时候了
这就像你蓄积能量有了一个很好的时间点可以开大控五个
结果你只是丢了普攻配几个小招
敌人就“阿阿阿 哈哈哈 我好痛啊XDDDD(对面在冲三小???)的往后退了”
好啦
大家就觉得这些整合一些现行法条的反渗透法
真的能反中共渗透了,那也没办法
你各位那么容易满足,你要先说
祝大家大家新年快乐,预祝台湾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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