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结婚当天签保证书此生不爱别人 一年劈多

楼主: ytkuang (阿光)   2019-12-31 01:30:42
1.媒体来源:
自由时报2019年12月31日
2.记者署名:
蔡彰盛
3.完整新闻标题:
结婚当天签保证书此生不爱别人 一年劈多腿豪宅拱手让妻
4.完整新闻内文:
〔记者蔡彰盛/新竹报导〕新竹地院出现一起罕见的官司,新竹县李姓男子疑与多名女子
发生婚外情,被老婆发现后,李男担心去年结婚才借名登记给妻子的豪宅会拿不回来,因
此向新竹地院提起返回不动产之诉,然而法官调查发现,这对50多岁的“新婚”夫妻均梅
开多度,双方都结过好几次婚,妻子甚至在结婚当天要李男签保证书“保证永远深爱老婆
,如有违背承诺,所有房地产、资产、现金归妻子作为损失补偿费(也不能外遇爱别人)
,不结交其他女人!”最后法官判李男败诉!
去年8月结婚的李男说,婚后初期相处尚属融洽,然妻子因投资期货、股市等金融商品毫
无节制,严重亏损几乎全赖他抚养,经济压力难以负荷却未见妻子体谅。
为求让妻子安心居住,他自行出资2千万购买坐落新竹县一栋房地产,借名登记在妻子名
下,并约定妻子为不动产所有权人,须待他死后才能归妻子所有。
后来夫妻搬进同住,然妻子竟食髓知味,竟为利益欲私下出售他人,实令他心寒,原来以
为老年得偶系属佳话,得以相知相惜度过余生,如今想起,妻子只是要他的钱,愤而提告
要求妻子应将不动产所有权移转登记给他。
妻子林女则否认当初有借名契约,还说老公百年之后,她本来就有继承及处分不动产权利
,何需借她名登记?先生之所以会主张,不过是为了他偷吃被逮、事后反悔不认帐的借口

法官调查,结婚当天李男签立承诺书载明:“本人保证永远深爱林女,如有违背承诺,所
有房地产、资产、现金归林女作为损失补偿费(也不能外遇爱别人),不结交其他女人!

此外,林女指控李男手机内有与多名女子连络,并主动向对方表示“想作爱吗”、“想在
电话里爱爱吗?”以及与多名女子连络资讯。
法官认为,李男已以口头及书面承诺不动产是赠与妻子所有,妻子除了是不动产所有权人
,更实际管理及使用,足认李男的主张与借名登记构成要件相矛盾。
法官发现夫妻均属中年人且有多次婚姻纪录,对于财产所有权归属,应有明确认识。由于
李男一直无法提出任何积极证据证明双方成立借名契约,因此驳回全案。
5.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025227
6.备注:
有钱没钱娶个老婆难过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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