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疑罢韩程序“不合法” 王浅秋:未满1年

楼主: keyin ( )   2019-12-29 11:59:09
根据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
第75条 规定
公职人员之罢免,得由原选举区选举人向选举委员会提出罢免案。
但就职未满一年者,不得罢免。
那里有说不得启动罢免?
依法律规定精神,我们当然可以先行启动,
待韩国瑜就职满一年,再提出罢免程序。
高雄巿选委会胆敢做出不受理的决议,
那就触犯公务人员渎职罪,
依法可进行行政救济。
虽然韩国瑜总统笃定落选,
但罢免案还是不能松解,
得靠所有高雄巿民六十多万巿民一起努力。
加油!!
※ 引述《i19890813 (Duham)》之铭言:
: ※发文无1~6小标格式或未依顺序任意删除者会被删文
: 1.媒体来源:
: 新头壳newtalk
: 2.记者署名
: 黄建豪
: 3.完整新闻标题:
: 疑罢韩程序“不合法” 王浅秋:未满1年不得启动罢免
: 4.完整新闻内文:
: 公民团体发起的“罢韩行动”,今(26日)正式将3万份罢韩提议书送往中央选举委员会
: ,正式启动罢免高雄市长韩国瑜的程序。但韩竞选办公室总发言人王浅秋质疑,依规定就
: 任不满1年不得提出罢免,罢韩团体程序并不合法,接下来就拭目以待中选会的表现。
: 王浅秋表示,依选罢法75条规定,就任未满1年是不得罢免的,基本上,应该要满1年后才
: 能启动罢免程序,而启动罢免程序后,第一阶段需求的1%人数,也是今天(12月26日)
: 之后才能开始启动,但罢韩团体却在今天之前就完成。
: 王浅秋质疑,验证罢免第一阶段的1%百分比后,才能进入第二阶段连署,现在却说已经
: 先做,但这些都是在不符合法规的就任满1年之前所做的,那在这样不符合法规情况下,
: 罢韩团体文件上“日期栏是不是空白的?空白是不是在法律要件上就是不合法?若填12月
: 26日以后的时间,会不会是伪造文书?”
: 王浅秋表示,关于罢韩现在就由地方选举委员会,先做初步资格审核,并马上就要由中央
: 委选委员会来定义,且不是中选会主委一个人说了算,必须要成为白纸黑字可以遵循的规
: 定。
: 王浅秋强调,罢免依法就是要等任期满1年,而这之前进行的联署提议的人数,都不符规
: 定。接下来就看中选会怎么认定。
: 5.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 https://newtalk.tw/news/view/2019-12-26/345843
: 6.备注:
: 未满一年不能罢免 但可以烙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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