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郑宏辉遭轰用“中国台湾”名义经商! “

楼主: fisikiki   2019-12-28 16:43:43
※ 引述《rote (ROTE)》之铭言:
: “武汉全贺生医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明写着是郑宏辉,注册资本为10万人民币,公
: 司地址登记在“中国武汉东湖开发区高新大道666号”,而中国大陆湖北省“武汉国家生
: 物产业基地”是由官方出资补助的。
: 这个案子如果反渗透法通过后
: 会不会成为第一波关注调查的对象
民进党团版《反渗透法》草案
第四条
任何人不得受渗透来源之指示、委托或资助,为总统副总统选举 罢免法第四十三条、公
职人员选举罢免法第四十五条各款行为。
违反前项规定者,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并科新台币五百万元以下罚金。
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45条所规定的行为如下
一、公开演讲或署名推荐为候选人宣传或支持、反对罢免案。
二、为候选人或支持、反对罢免案站台或亮相造势。
三、召开记者会或接受媒体采访时为候选人或支持、反对罢免案宣传。
四、印发、张贴宣传品为候选人或支持、反对罢免案宣传。
五、悬挂或竖立标语、看板、旗帜、布条等广告物为候选人或支持、反对
罢免案宣传。
六、利用大众传播媒体为候选人或支持、反对罢免案宣传。
七、参与竞选或支持、反对罢免案游行、拜票、募款活动。
简单来讲郑有拿共产党官方钱 又从事竞选行为就符合反渗透法的行为外观
就只差因果关系
又或企业以中国台湾登记 是不是等同同意一个中华人民共和国指示
共产党管理民间企业都会设党支部
党支部都会有一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规定
同意了算不算接受了渗透来源指示
郭台铭的富士康内就有设共产党支部
富士康有做共产党的官方生意 郭台铭现从事竞选行为
一样符合反渗透法的行为外观 要不要接受调查
宋楚瑜是明面上支持一个中国的
也跟共产党官方的人讨论过一个中国
昨天讲的受总统指示接受招待
现从事竞选行为要不要接受调查
结论:这法过了之后 只要在那边有做生意 回来从事政治活动 都有嫌疑
都要接受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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