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选举将近 妇团吁候选人防治性暴力

楼主: ky284074 (哲)   2019-12-26 17:59:55
1.媒体来源: 中央社
2.记者署名: 吴欣纭台北24日电
3.完整新闻标题:选举将近 妇团吁候选人防治性暴力
4.完整新闻内文:
日前发生立委服务处主任邀请志工于办公室开会后性侵志工的性暴力事件,妇团今天
发表联合声明指出,志工未在性别工作平等法保障范围,呼吁各候选人应善尽性暴力
防治责任。
2020年总统及立委选举进入倒数,各候选人竞选办公室皆有大量的志工人员投入协助,
励馨基金会、台湾女人连线、妇女新知基金会、台湾防暴联盟等妇女团体今天发表联
合声明,呼吁2020总统及立委候选人应善尽性暴力防治责任,避免选举期间发生志工
性暴力憾事。
妇团指出,现行法律针对性骚扰案件分属不同法规规范,其中在性别工作平等法课予
雇主针对受雇者及求职者应负有防治性骚扰义务,以避免员工在执行职务时或求职时
遭遇性骚扰事件,并且在知道性骚扰事件发生时,采取立即有效的纠正及补救措施。
不过,性别工作平等法针对非具有受雇身分,像是“志工”身分者并未能适用,因此
即便志工在该单位内从事与受雇者相近的劳动行为、也与受雇者同样接受该单位的指
挥监督,却在执行业务遭受性骚扰、性侵害事件时,无法要求雇主提供相关保障措施,
只能以性骚扰防治法要求场所负责人进行调查。
妇团提到,由于现行性骚扰防治的场所责任落实不佳,导致有被害人向单位场所负责
人申诉时,被以“该性暴力行为仅是员工的个人行为”为由,拒绝提供相关协助。
妇团举例,过去就曾发生一起某立委服务处主任以讨论选务为由,邀请志工于办公室
开会后性侵志工的性暴力事件,该立委在媒体上仅表示“加害者于事件后已离职,并
改以志工身分于服务处帮忙,后续交由警方处理”等回应,却未见其于事后积极进行
员工的教育训练及采取场所性骚扰预防之措施,以避免未来性暴力事件再发生。
妇团呼吁,各候选人应善尽相关防治责任,提供必要的预防措施,并应依据性别工作
平等法及性骚扰防治法订定相关防治及补救措施办法,更应于竞总办公室公开揭示申
诉专线,建立安全性别友善的竞选环境,以有效防治性暴力事件的发生。
此外,许多志工是因为认同候选人才担任志工,实际上志工管理是由立委办公室主任
或助理负责,该管理人员也应该慎选或接受性骚扰防治训练,以避免发生性骚扰事件。
5.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s://www.cna.com.tw/news/ahel/201912240171.aspx
6.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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