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年前让陈幸妤拔牙引不适 患者6年后提告无效
15:48 2019/12/23 中时 李文正
前总统陈水扁女儿陈幸妤,2011年在北市内湖区仁人牙医诊所担任牙医师,陈告诉黎姓患
者需要植牙,并拔除黎部分牙齿,但后续因故没有继续进行手术,却因陈拔牙时处理不完
全,害他门牙牙套掉落并身体不适,控告陈幸妤业务过失伤害罪,士林地检署侦结,黎经
过6年后才提出告诉,已逾6个月告诉期,对陈幸妤做出不起诉处分。
陈幸妤在2009年与先生迁居台南市,并在2016年12月住家对面开陈幸妤牙医诊所执业,陈
水扁当时有到场剪彩,成为女儿开业后第一个服务的客人。
黎姓民众指控陈幸妤拔除他部分牙齿,但因处理不完全,导致门牙牙套掉落,并且感觉身
体不适。但事发后,他去请求公家单位协助,才会拖到2017年才提出告诉,并提出仁人牙
医诊所病历影本作为证据。
不起诉处分书指出,接受陈幸妤治疗是在2012年到2013年间,之后在仁人牙医诊所就诊,
就改由其他医师治疗,并不是由陈幸妤诊疗,检察官以黎已超过法定6个月的告诉期间,
对陈幸妤做出不起诉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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