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人妻车内偷情!气音惊呼“好X” 老公超

楼主: stw0975 ( )   2019-12-22 19:20:49
新闻云
人妻车内偷情!气音惊呼“好X” 老公超绿…行车纪录器抓猴
记者徐恺昕/苗栗报导
吴姓男子与张姓妻子8月已协议离婚
但他发现妻子在离婚前与其他男子过从甚密
经查后他拿出张女车上的行车纪录器作为证据
控告张女通奸并求偿200万精神慰抚金,但张女否认偷情,反控吴男非法取证。
法官审理时认为,这类事件蒐证过程本来就不容易
吴男未以任何强暴、胁迫方式取得,认为证据可采
判张女须赔偿吴男15万元。可上诉。
吴男与张女结婚18年,虽然2人在2019年8月已协议离婚
但吴男发现张女3月时与其他男子过从甚密,2人不仅在车上独处谈心
脸书上还放有多张亲密合照,他因此怀疑张女早已对婚姻不忠
不过经询问,张女矢口否认移情。
法院审理时,吴男拿出张女车上的行车纪录器作为证据
从录音光盘可知某男确实有在车上拉开张女裙子亲密互动
同时也有碰触她臀部等处,2人还有说有笑的说著
“好黏喔””、“我今天有很大吗?”、“好大(气音)”、“嗯…慢慢弄”
“有没有那么大只也很痒”等暧昧的咸湿对话。
吴男表示在听到这些言语后,内心痛苦不已
认为张女背叛婚姻,对此求偿2百万元精神慰抚金。
张女法庭上回辩,当天中午是跟网友约好一起吃饭
一上车友人确实有抓她的裙子,但她当下即摆出臭脸怒斥对方
至于友人碰触她臀部只是想提醒她太瘦
2人在车上全程皆闭目养神,绝无搂搂抱抱的行为。
苗栗地院审理时认为,吴男蒐证过程并不能说完全无瑕疵
确实有对张女隐私权及秘密通讯权利造成侵害
但抓奸这类事情的蒐证本来就有难度
因吴男未以任何强暴、胁迫方式取得,法官认为证据可采。
在勘验行车纪录器光盘后法官审酌,张女行为明显已逾越正常男女社交来往的范畴
确实有侵害吴男配偶权,最后在考量双方身分、地位及经济状况后
判张女需赔偿吴男15万元。全案仍可上诉。
来源:https://www.ettoday.net/news/20191222/160784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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