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ytkuang (就是那个光)》之铭言:
: 1媒体来源:
: 自由时报2019年12月15日
: 2.记者署名:
: 黄捷
: 3.完整新闻标题:
: 按摩师性侵女客判“未遂” 法官︰舔XX时可能流太多口水
: 4.完整新闻内文:
: 〔记者黄捷/台北报导〕越南籍梁姓按摩师趁女客人睡着后性侵,由于女客阴道深处采集
: 到梁男的体液,检方认为梁男应有“插入”得逞,依强制性交罪起诉,但一、二审法院却
: 认为梁男舔下体时,可能因口水太多流进去所致,均依强制性交“未遂”判刑。
: 一审台北地院判决指出,梁男在北市中山区某足体按摩店担任按摩师,去年3月凌晨替1名
: 女客按摩时,见女客睡着了,竟脱下女客及自己的下半身衣物,趁机舔女客肛门及外阴道
: ,女客觉得下体凉凉惊醒,吓得要逃跑,梁男竟试图压制女客性侵。
: 女客奋力抵抗,过程中踢到梁男生殖器,梁男痛到倒地,女客才得以脱身,冲出按摩包厢
: 求救,并在友人陪同下前往报警。虽然女客阴道深处采集到与梁男DNA相符的体液,但法
: 官认为可能是梁男口手太多流进去,遂依强制性交未遂罪判刑1年8月。
: 由于负责采证的医师证称,是用鸭嘴器撑开后再进入阴道深处采证,不可能将阴道外部体
: 液带入内部,能确定内部体液不受污染,另当天女客外阴道并无浸润现象,阴道深度不可
: 能以舌头将体液带进去,正常情况阴道会将液体往外排出,不会让外部液体倒流,检方认
: 为梁男强制性交既遂,提起上诉。
: 不过,因女客供称只记得被舔下体,没特别注意有无东西伸进阴道,二审法官认为直接侵
: 入身体的侵害方式更为激烈,不太可能只记得被舔,没印象被插入,以“罪证有疑,利归
: 被告”原则,也认定梁男只是强制性交未遂,支持一审见解。
: 高院指梁男在检警侦查期间否认犯行,还骗称女客是自行褪去内裤,再穿上裤子跑出去求
: 救,直到DNA鉴定结果出炉后才认罪,犯后态度不佳,但考量双方以30万元和解,遂改判1
: 年7月徒刑,全案仍可上诉。
: 5.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009798
: 6.备注:
: 医生的专业判断太深入了 宅宅听不懂
: 连医生都帮忙了 妳佛心帮了性侵仔 证词改一下就不是30万可以和解的
请注意新闻第一段的“舔下体”、“趁女客人睡着后性侵”,
以及第二段的“趁机舔女客肛门及外阴道”。
刑法第10条第5项规定:
称性交者,谓非基于正当目的所为之下列性侵入行为:
一、以性器进入他人之性器、肛门或口腔,或使之接合之行为。
二、以性器以外之其他身体部位或器物进入他人之性器、肛门,或使之接
合之行为。
若上述报导无误,
这种情况显然已构成刑法225条第1项“乘机性交罪”既遂,
为何法院还用刑法221条“强制性交罪”未遂来判?
况且两个的处罚都是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而且未遂犯也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