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joanrey (发呆中)
2019-12-07 19:16:52行政中立法规定的是不能"辅选"
但所谓辅选是在"候选人名单公告"之后才算
他自己就说立委还没有公告, 是不是自相矛盾??
再者, 中选会的工作进程表写12/5是资格认定
https://tinyurl.com/r5by7r8 (第41项)
认定资格之后才会公告候选人(才有行政中立问题)
可能黄说得不够精准
但总之要这天之后才能确定资格可以成为候选人
就算是12/13好了, 那这天辞不是更晚?
请问到另一间公司面试, 如果不确认录取就辞职, 有人这样干的吗?
(这跟浅秋姊和高美兰的状况也都不同, 不能一概而论)
确认录取日刚好过了可以领原公司年终的日子, 只能说运气不错
当然黄自己心中到底是不是真的care年终, 那又怎么样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