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挖到百年古圳仍灌浆 专家批台北市府违反

楼主: smalltwo (奖金猎人)   2019-11-26 18:03:08
※ 引述《YaTSe (假小配胖)》之铭言:
: 好吧,若要跳针说“不管啦反正早就知道的东西不需要审议”
: 我们来看一下文资法的规定
: 第三条第一项第一点(一)古蹟:指人类为生活需要所营建之具有历史、文化、艺术价值
: 之建造物及附属设施。
: =>该排水道符合此定义
: 第十五条 公有建造物及附属设施群自建造物兴建完竣逾五十年者,或公有土地上所
: 定着之建造物及附属设施群自建造物兴建完竣逾五十年者,所有或管理机关(构)于
: 处分前,应先由主管机关进行文化资产价值评估。
: =>日本殖民时期建造,排水道为公有建造物,超过50年应先进行文化资产价值评估
: 至于第五十七条属于考古遗址范畴,我个人认为不适用在本案
: 结论是,该排水道符合文资法规定,应先办理审议,确认其是否有文化资产之价值。
https://i.imgur.com/GfOyVro.png
事情如我当初所说就是条排水沟
不是什么灌溉圳道
文资委员初步鉴定后认定没有文化资产价值
但是
在一群人的强力要求下.目前是要讨论要直接保留..
一条没法挖开直通新生北的排水沟要就这样留着..
在一条五米宽的巷弄内直接保留宽两公尺..
我已经可以预想到在这巷弄内栽进去的机车骑士
鳝鱼宝宝好可爱..
已经可以预想到明年夏天大豪雨直接从这边灌出涌入周边住户家里..
https://i.imgur.com/fbyHBWC.png
对了这条水沟大家都帮他命名好了
就叫宫前町砌石大沟
希望..事情不会像我说的这样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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