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留言“狙击小英”被截图报警 嘴砲男坚

楼主: chpen (元)   2019-11-24 18: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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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体来源:
联合
2.记者署名
记者陈凯力/新竹报导
3.完整新闻标题:
留言“狙击小英”被截图报警 嘴砲男坚不撤文:我有言论自由
新竹一名刘姓网友在脸书公开社团《新竹大小事》中玩笑留言要“狙击小英”,被民众检
举并遭警方函送法办,虽然刘男到案后向警方表示,自己只是“嘴砲开玩笑”并且坚持不
撤文,但由于言论已属公开影射危害总统,警讯后仍将他依《刑法》305条恐吓罪嫌函送
法办。
网友在《新竹大小事》中分享一张照片,并询问“请问芎林的飞凤山看得到台北101 是真
的吗?”,热情的网友纷纷留言:“天气好真的看得到”、“天气好肉眼就看得到了”,
也有民众贴出照片佐证,在芎林飞凤山真的看得到101。
没想到,原本单纯讨论飞凤山与101的文章,竟然因为网友一句膨风“我从我家楼顶,看
得到总统府”,引来友人回应“那你家可以借我用一下吗?我要狙击小英”,虽好友赶快
提醒他“别乱说话…小心半夜被带走”,不过刘姓网友依旧很有自信的说:“放心啦!这
是台湾,没有共产党”。
刘姓网友的“狙击小英”留言遭到网友截图检举报案,警方循线找到在新竹工作的这名刘
姓网友,他到案否认有恐吓总统的意图,仅认为“自己只是吹牛打嘴砲,玩笑话需要搞得
这么严重吗?”并坚持不肯撤回留言,还主张应享有言论自由,不过由于他的留言已经涉
嫌违法,警方讯后将他依恐吓罪嫌函送法办。
律师表示,网友留言要“狙击小英”的言论中,已包含总统府、狙击、小英等“影射危害
现任总统蔡英文”的字眼,根据《刑法》第305条,以加害生命、身体、自由、名誉、财
产之事,恐吓他人致生危害于安全者,可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3百元以下罚金,所
以刘姓网友的言论,的确已经涉嫌危害总统蔡英文的生命、身体安全。
律师也提醒,在网络上任何留言都应谨慎小心,常常看到有网友留言“打死你”、“杀你
全家”等,其实都已涉及恐吓字眼,还有开玩笑要“在车站放炸弹”、“带刀、枪坐捷运
”等言论,更是涉及《刑法》第151条的恐吓公众罪,可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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