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外送员车祸身亡 1家罚500元 1家罚不到

楼主: fenway18 (热爱红袜)   2019-11-22 21:13:07
1.媒体来源:
联合新闻网
2.记者署名
记者叶冠妤、张裕珍/连线报导
3.完整新闻标题:
外送员车祸身亡 1家罚500元 1家罚不到
国庆连假陆续有两名餐饮外送员车祸身亡,迫使劳动部劳检并认定两名外送员分别与美食
平台业者foodpanda、Uber Eats为雇佣关系,业者依法应为外送员投保劳保与就业保险。
但劳保局昨表示,Uber Eats是外商,在台仅有税籍编号,非劳保强制投保单位,所以无
法开罚;另一家foodpanda则因该外送员仅到职两天就身亡,试算后,也只能罚五百多元

劳保局纳保组代理组长林秀襄表示,根据桃园市劳动局的劳检资料,foodpanda罹灾外送
员出事前一天才到职,实际工作两天,平台也未与外送员约定薪资,劳保局只能直接以基
本工资两万三千一百元作为投保薪资级距,依法就没为外送员投保部分裁罚,其中劳保可
罚保费四倍、就保可罚十倍。
不过,根据劳保局网页试算,因为该罹灾外送员仅工作两天,且以基本工资为投保级距,
劳保、就保合计开罚金额仅为五四二元。
至于Uber Eats由台北市劳动局劳检,林秀襄说,北市劳动局回报Uber Eats为荷兰外商,
在台湾没有工商登记,只有税籍编号,因此非劳保强制投保单位,无法以劳工保险条例对
平台业者开罚;因该名外送员另有兼职,其他雇主已为他参加就保,依就保规定,劳工受
雇两名以上雇主,择一参加就保即可,所以无论劳保还是就保,都没法令可裁罚Uber
Eats。
桃园市产业总工会顾问林佳玮对上述结果直呼“太扯”,尤其Uber Eats在台明明有营业
事实,却没有工商登记,明显违反公司法第十九条与三七一条,这种在台湾接单、雇用大
量人力却没有工商登记,根本就是钻法律漏洞,也严重侵害外送员权益,相当过分,劳保
局不该因此轻放Uber Eats。
至于foodpanda只能开罚数百元,林佳玮也认为是罔顾劳工性命。她说,两起死亡案之后
,劳动部宣称会加强外送员权益,却轻轻放过业者,根本是“雷声大雨点小”,劳工权益
仍被牺牲。
5.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s://udn.com/news/story/11319/4180241
6.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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