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小商人又准备要放送1000杯啦

楼主: JyunCheng (Jyun)   2019-11-22 05:41:18
※ 引述《a0919414591 (Vid)》之铭言:
: ※ 引述《rtwodtwo (阿灾)》之铭言:
: : https://i.imgur.com/ipqlnNq.jpg
: : 之前的红榜被kmt议员关切拆掉了
: : 小商人当初说拆一面补十面
: : 现在马上就补一面
: : 议员 这次看板够里面了吗?
: 其实我有一个疑问啦
: 小商人是在美国混华人帮派,经营妓院跟二手车外汇对吧?
: 林国庆是在中国经商,当地事业搞很大所以有资格加入中共政协对吧?
: 小商人的妓院事业不算合法,属于灰色地带,所以要缴规费
: 林国庆的事业算正派,但在中共地盘所以加入政协算缴规费
入政协算缴规费?
所以去大陆投资的台商有多少人加入?
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
第 33-1 条
台湾地区人民、法人、团体或其他机构,
非经各该主管机关许可,不得为下列行为:
一、与大陆地区党务、军事、行政、
具政治性机关 (构) 、团体或涉及对
台政治工作、影响国家安全或利益
之机关 (构) 、团体为任何形式之
合作行为。
二、与大陆地区人民、法人、团体或
其他机构,为涉及政治性内容之
合作行为。
三、与大陆地区人民、法人、团体或
其他机构联合设立政治性法人、团体
或其他机构。
台湾地区非营利法人、团体或其他机构,
与大陆地区人民、法人、团体或其他机构
之合作行为,不得违反法令规定或涉有政
治性内容;如依其他法令规定,应将预算
、决算报告报主管机关者,并应同时将其
合作行为向主管机关申报。
本条例修正施行前,已从事第一项所定之
行为,且于本条例修正施行后仍持续进行
者,应自本条例修正施行之日起三个月内
向主管机关申请许可;
已从事第二项所定之行为者,应自本条例
修正施行之日起一年内申报;届期未申请
许可、申报或申请未经许可者,以未经许
可或申报论。
———————————————————
我不是小商人的支持者,
也不清楚他说的是真是假,
但是当政协有没有违法,
大家可以参考看看网络的资料。
: 我个人对性产业没什么歧见,但是小商人在美国经营灰色地带妓院算违法对吧?
: 我个人对台商没什么意见,但是林国庆在中共做生意,在当地算合法对吧?
: 那为什么小商人可以指著林国庆的鼻子羞辱他,乡民却一面倒支持小商人?
我只看到小商人在陈述他所认为的事实,
根据维基百科解释:
羞辱是贬抑一个人的自尊、傲气,
以达致羞愧、导致谦卑的心态、
降至卑贱身份或服从,
它是社会地位刚被降低的人
所感受到的一种情感。
它可以通过恐吓、身体或精神虐待
或欺诈而带来,
亦可以是有人被发现犯下社会
或法律上不被接受的行为而产生的尴尬。
———————————————————
从小商人的行为,
再看对方目前的反应,
一切大概都介于有跟没有之间。
: 乡民不是讨厌帮派、讨厌非法灰色乔来乔去、讨厌中共吗?
: 那为什么小商人比较高级?他人可是躲在美国,却只敢挂一个看板嘲弄人在台湾选举的

: 国庆耶。
他高级?
有网友这样说还是单纯自己推论?
如果他生活重心在美国,
说他是躲也不太适合,
难不成台湾政府可以给他更优渥的生活?
看板也只是陈述他所认为的事实。
看的人会觉得被嘲弄,
要嘛是当事人被冤枉,
不然就是当事人也知道
这件事不方便公诸于众。
: 理论上来说,小商人才是那个没种跟人正面冲突,只敢躲在背后放冷箭的小人吧?
: 人家林国庆站在那边用真人跟你选举,小商人躲在美国用假名跟漫画大头贴呛人?
: 是不是有什么地方不对劲啊?
理论上来说,在PTT上讲这些,
也是一种背刺的行为。
林国庆是候选人,
所有的身家背景本来就该被放大检视,
不然选民如何知道投的对象是好是坏?
再者,
要小商人跟候选人正面冲突也很奇怪,
他又没参选。
这就好像
叫我直接冲去民代服务处说他贿选,
是不是有什么地方不对劲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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