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杀人后月赔2百元! 法官认定凶手“可教

楼主: ghghfftjack (欲望深厚的老衲)   2019-11-21 20:32:54
https://reurl.cc/Na2MGp
这是新闻稿
虽然是前一次的审判的 但是这次基本就是沿用上次的概念
简单说明
1. 200元是监狱所得
另外尚有 被害者父与母 两个人各五百万左右
总计一千多万的民事赔偿金额
(但是 目前有没有支付这笔款项还不清楚 至少上次审判的时候还没有)
2. 法官的考量跟被害者的逻辑考量截然不同
被害者简单说 杀人偿命 就是这么单纯
法官的考量是
a.死刑执行后不可回复 必须要真的确定有必要永久与世隔离且完全无教化可能
才能动用到死刑
b.根据受刑期间的长期观察其表现纪录以及各个课程上的思考互动等等...
认为犯人尚有可教化的空间
(至于有没有思考到 留着还能让被害人拿到钱 而不是0 甚至以后出来赚了钱能赔偿
我是觉得法官看起来可能有去想这部分 )
c.98年4 月22日制定公布之公民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
^^^^^
本院依上揭公民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6 条第1 项、第2 项之规定,
参酌被告已坦承杀人犯行而有悛悔之意,已向被害人家属道歉,愿负民事赔偿责任,
且有教化迁善可能性,及衡酌被害人家属所受之重大损害与痛苦,尚未受实质赔偿
......
因为有这玩意儿所以法官能不判死就不判死
这件案子简单说是这样供各位参考
有时候判死了 没有钱拿 一时爽却什么都没有
或者是没有判死 一想到对方还活在世上 精神上受到煎熬
其实老衲觉得就是观点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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