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i.imgur.com/hEBJXW2.png
11月17日,同様在将军澳尚德邨,距离科大生周梓乐坠毙处不远
有个17岁少女坠楼身亡,警称死因无可疑。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191117/bkn-20191117162955136-1117_00822_0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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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名姓黄(17岁)少女从上址天台堕下,
并倒卧于平台,有住户听闻巨响发现,于是报警求助。
救护人员接报到场,经检查后证实黄当场死亡。警方于现场没有检获遗书,
经初步调查,相信事件没有可疑,死者死因有待验尸后确定。”
从报导看是一宗普通的坠楼案,问题是当日有住户拍下了尸体的照片
死者原来是赤裸上身的。当区的区议员候选人收到照片后觉得可疑,
四处问街坊口供,有一人声称看到警察将一只鞋子拍照后便扔在垃圾站外警车车底
然后警车离开,鞋子留在垃圾站外。
我没有说怀疑是否凶杀案或哪一方干的
我的疑问是 : 一个17岁少女﹑赤裸上身坠楼﹑没有遗书
警察说死因无可疑 ? 又一宗不穿衣服没遗书的坠楼案以无可疑结案
到底警方“可疑”的标准在哪里 ? 要临死前歃血在地上写凶手名字 ?